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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組織開展2017-2018年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7/09/14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瀏覽:

    各位同學:

        2017-2018學年,學校將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現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位同學按時提交材料。

    一、  各項獎學金名額分配及材料遞交要求

     

    獎勵金額

    (元/人)

    獎勵名額

    提交材料要求

    2014級

    2015級

    2016級

    國家獎學金

    8000

    3

    2

    2

    紙質:《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成績單、《民主評議表》、《附件5-自評表》,其他證明材料。

    電子:《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6-匯總表》。

    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

    5

    6

    6

    紙質:《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成績單、《民主評議表》、《附件5-自評表》,其他證明材料。

    電子:《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6-匯總表》。

    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

    10000

    1

     

    紙質版:《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申請表》、成績單、《民主評議表》、《附件5-自評表》,其他證明材料。

    電子版:《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推薦名單匯總表》、《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申請表》、《附件6-匯總表》。

    學業優秀一等

    1000

    13

    13

    12

    紙質:《廈門大學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成績單、《附件5-自評表》,,證明材料。

    電子:《廈門大學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6-匯總表》。

    學業優秀二等

    500

    25

    25

    25

    其他獎學金

    500

    25

    25

    25

     

     

     

    二、各項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各獎學金獎項評審參照以下文件執行:附件1《廈門大學2017-2018學年各類獎學金評審辦法》、附件2《海洋與地球學院本科生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時間:

        1、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獎學金的同學,請于9月20日中午11:30前紙質申請材料交至希平樓C2-201曾隆隆老師辦公室,電子版發至 zenglonglong@xmu.edu.cn

        2、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其他獎學金的同學,請于9月27日中午11:30前紙質申請材料交至希平樓C2-201曾隆隆老師辦公室,電子版發至 zenglonglong@xmu.edu.cn

        備注: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所有郵件主題和附件壓縮包均命名為“姓名-獎項”。

     

    四、評審條件特別說明

    1.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參評學生要求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應修課程(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全部合格;上學年學業成績排名位于同年級本專業前10%(即排名位數除以總人數的值應小于或等于0.1);其他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其學業成績排名可適當放寬至30%。其他方面表現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可見《廈門大學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廈大學〔2013〕59 號))

    2.國家勵志獎學金參評學生要求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應修課程(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上學年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同年級本專業前50%;且通過2017-2018學年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3.本科生優秀學生獎中學業進步獎學金面向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的本科生評選。

    4.學院組織的相關活動及代表學院參加的相關活動,可以列出,不一定需要出具證明,由學生會相關部門及學院進行統一認定。

    5、嚴禁提交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將討論取消本年度評獎資格。

     

    五、獎項兼得問題

    1. 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勵志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不能同時兼得;

    2.國家獎學金與校級獎學金: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與除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之外的校級獎學金在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兼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與除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之外的校級獎學金在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兼得(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如參評三大獎,需有未使用過的科研成果)。即本次校級獎學金項目與國家獎學金(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國家勵志獎學金項目不能同時兼得;

    3.校級獎學金之間:本科生獲校級獎學金未滿一年的,除可參評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外,不得參評其他校級獎學金。即獲得2017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不可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研究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即獲得2017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可以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參評除三大獎以外的2018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獲得過本次校級獎學金的學生如參評三大獎,需有未使用過的科研成果)。

    4.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與其他獎學金之間: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在同一自然年內與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不能同時兼得。

    5.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之間:除學業優秀獎學金和學業進步獎學金不可同時兼得外,其他優秀學生獎學金可以同時申請、同時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時獲得兩項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提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一)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1.由于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材料需要提交至教育部審核,為規范材料填寫,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均采用網上申報的模式。評定獲獎人選后再進入學工系統進行申報,各同學應嚴格按照審批表規范填寫。

    2.上學年學業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國家獎學金候選人還需提交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的詳細證明材料。學術類或發明類證明材料需通過專家鑒定,并且所有證明材料需經過學院審查,學院需對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出具審查通過證明,確認學生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并加蓋學院公章;

     

    聯系人:曾隆隆,0592-2186503.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7年9月14日

    附件1.廈門大學2017-2018學年各類獎學金評審辦法.rar

    附件2-海洋與地球學院本科生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

    附件3:廈門大學2017-2018學年各類獎學金審批表、匯總表、申請表、備案表.rar

    附件4:廈門大學2017-2018學年有限制性條件獎學金匯總表.xls

    附件5:海洋與地球學院本科生日常表現自評表

    附件6:2016-2017學年日常表現加分匯總表

    附件7:2014-2016級本科生學習績點及成績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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