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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組織學生申辦2017-2018學年國家助學貸款的通知

    時間:2017/09/20

    來源:學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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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2017-2018學年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辦理工作即將展開。為做好本學年度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確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子不因學費問題影響學習,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方式

    學生從http://i.xmu.edu.cn(廈門大學信息門戶網站)登錄學工管理系統的國家助學貸款子系統在線填報信息進行申請;各單位審核通過后再統一提交學校審核。

    二、申請人條件

    申辦貸款的學生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接受非學歷教育的學生、港澳臺僑學生、留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難;

    (三)本年度未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源地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只能二選一);

    (四)申請人為老生的,上一學年應未受處分;

    (五)無不良誠信記錄。

    三、貸款金額

    根據《財教[2014]180號——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本科生的申請金額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幣,研究生的申請金額為每人每年12000元人民幣。

    學生申請到的貸款金額以銀行實際審批通過的金額為準。

    四、申請比例

    學生總數20%以內。

    五、申請人向銀行提供的材料及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向所在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學生登錄學工管理系統國家助學貸款子系統填寫打印,應打印在一張A4紙上(單面)。填寫貸款申請時,需要修改申請貸款的金額,本科生申貸金額為8000元/年/人,研究生為12000元/年/人。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應復印正反兩面,身份證遺失的可取出個人戶口頁復印后貼上個人照片上交(復印件需要加蓋學院公章),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三)學生證復印件。學生證(照片面)應復印在A4紙內。

    (四)2017級研究生必須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五)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見附件)。申請人填寫的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等內容應與《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一致,且有本人親筆簽名。

    (六)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必須是2017年開具,且由鄉鎮以上民政部門蓋章或生產建設兵團的團一級民政部門蓋章;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具的證明無效;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無效。

    因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原件需統一交給銀行,故貸款學生在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原件前,應將該證明復印保存,以備申請相關助學金之用。

    (七)老生需提供上一學年成績單,成績單需為事務大廳自助打印版,若上一學年成績有三門以上(含三門)課程不及格者,將無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八)每人均需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查詢報送授權書(見附件)。由學生親筆簽名并蓋手印,簽署日期。

    (九)XX學院2017年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人基本信息表(僅需電子版,見附件)。

    (十)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六、日程安排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9日,申請系統于10月9日24時關閉

    1.學生將打印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和其它相關材料于2017年10月10日前提交給學院助學貸款助理:本科生提交給邱俊軒,芙蓉8-309,22320152201043@stu.xmu.edu.cn;研究生提交給宋雪,周隆泉樓A1-401,nikey328@stu.xmu.edu.cn

    2.申貸學生須填寫2017年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人基本信息表(僅需電子版),于2017年10月10日前發送至貸款助理郵箱。

    3、相關表格、文件詳見附件。

     


    • 附件【2017920163426506.zip】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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