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榮譽稱號和評選依據
本次評選的榮譽稱號包括個人榮譽稱號和集體榮譽稱號。個人榮譽稱號包括: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集體榮譽稱號包括:先進班集體和先進班集體標兵。
本次榮譽稱號評選按照學校以下文件(附件1)執行:《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指標
(一)參評對象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個人,為我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正常學制內),不包括非學歷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生。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班集體,為我校2016-2017學年實際存在的班級。
(二)評選名額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表彰人數分別為可參評人數的2%、8%和2%。獲評“先進班集體標兵”榮譽所在班集體的班長,(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申報參評“優秀學生干部”(單列),參評通過網絡申報,并在申報頁面的備注欄注明為標兵單位的班長,不占用規定指標。
“先進班集體”評選數量不超過學院學生班級總數的10%,“先進班集體標兵”評選數量全校共10個。為推進學校“班團一體化”建設,“先進班集體標兵”評選與“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評選相結合,評定的2016年度“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所在班級為“先進班集體標兵”(此項評審已經在2017.4月結束),請有意參選的班級10月23日前和輔導員吳珊珊老師單獨聯系填寫相應材料。
(三)評獎指標基數
1.本科生的榮譽稱號可參評人數基數由教務處提供。轉專業的本科生在當年度回轉專業前所在單位參評。
2.研究生的榮譽稱號可參評人數基數由研究生院提供。
3、我院研究生的名額具體為:
優秀三好學生,碩士4,博士3
三好學生:碩士16,博士12
優秀學生干部,碩士4,博士3
三、評審程序
1、10月23日前,學生在學生事務辦理大廳網上平臺(http://service.xmu.edu.cn/)進行網絡申報。10月24日前,請申報同學將填寫的《廈門大學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申請表》(見附件2)在上班時間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feite533@xmu.edu.cn,郵件標題為“申請**榮譽稱號-年級-學歷-姓名”。
2、“先進班集體”的評選條件及相關內容見附件4。
四、注意事項
1.參評學生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見附件1);
2.參評學生在評審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3.“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在同一學年度評選工作中不能同時兼得;
4.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導致其未獲得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5.凡在上一學年直至本通知發布前的時間內,學生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包含已存在違紀事實應受處罰、處分的情形)或者有學院評優細則中規定的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的,取消其參評資格;
6.在個人榮譽稱號評選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評優資格,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并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優;頒獎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回已發放的榮譽證書,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榮譽稱號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