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2017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榮譽稱號和評選依據
本次評選的榮譽稱號包括個人榮譽稱號和集體榮譽稱號。個人榮譽稱號包括: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集體榮譽稱號包括:先進班集體和先進班集體標兵。
本次榮譽稱號評選按照學校以下文件(附件1)執行:《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指標
(一)參評對象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個人,為我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正常學制內),不包括非學歷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生。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班集體,為我校2016-2017學年實際存在的班級。
(二)評選名額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表彰人數分別為可參評人數的2%、8%和2%。獲評“先進班集體標兵”榮譽所在班集體的班長,(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申報參評“優秀學生干部”(單列),參評通過網絡申報,并在申報頁面的備注欄注明為標兵單位的班長,不占用以下所列指標。
“先進班集體”評選數量不超過學院學生班級總數的10%,“先進班集體標兵”評選數量全校共10個。為推進學校“班團一體化”建設,“先進班集體標兵”評選與“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評選相結合,評定的2016年度“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所在班級為“先進班集體標兵”。
(三)評獎指標基數
獎項 | 2016級 | 2015級 | 2014級 |
優秀三好學生 | 2 | 3 | 3 |
三好學生 | 10 | 10 | 10 |
優秀學生干部 | 3 | 3 | 2 |
三、評獎材料提交要求
(一)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只需提交電子版匯總表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于10月23日晚上21:00將附件2電子版匯總表發送至 < 724268784@qq.com>,逾期不再受理。另外,須進入學生事務辦理大廳網上平臺(http://service.xmu.edu.cn/)進行網絡申報,因學校系統還在調試階段,完成時間待通知。
(二)集體榮譽稱號評選需提交電子和紙質材料
各班級/團支部需同時提交電子版的《廈門大學2016-2017學年先進班集體創建考核總結表》和《廈門大學2016-2017學年先進班集體獲獎名單匯總表》(見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 <724268784 @qq.com>。匯總表需詳細寫明班級名稱用于全校發文表彰,制作獎牌榮譽證書等。
三、注意事項
1.參評學生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見附件1);
2.參評學生在評審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3.“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在同一學年度評選工作中不能同時兼得;
4.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導致其未獲得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5.凡在上一學年直至本通知發布前的時間內,學生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包含已存在違紀事實應受處罰、處分的情形)或者有學院評優細則中規定的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的,取消其參評資格;
6.參評“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本科學生,原則上其體質健康測試成績應該達到良好及以上,不及格的不能參評。體質健康測試評審成績以學校體育教學部提供的上一學年度的測試成績為準(各學院負責的老師通過學校網盤http://pan.xmu.edu.cn/s/r03tBIWeQ7Q獲取,密碼另詢學生處管理科);在各類文體、科創競賽中有突出表現者適當優先考慮。
7.在個人榮譽稱號評選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評優資格,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并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優;頒獎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回已發放的榮譽證書,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榮譽稱號評選。
聯系人:曾隆隆老師,聯系電話:218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