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9-2020學年助學金的評定工作,根據《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工作實施暫行辦法》(廈大學〔2008〕135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原則
1.主動申請原則。需要資助的學生一般應主動提出申請。
2.差異性原則。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程度不同的學生的資助應體現梯度差異。困難程度較低的學生所獲得的資助額一般不應高于困難程度高的學生,資助數額較大的資助項目應優先評定給困難程度高的學生。
3.救急優先原則。在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相近的情況下,更急迫需要幫助的學生優先得到資助,如遭受自然災害等。
二、周泳棠助學金申請信息
周泳棠助學金1個名額,每人每年3000元。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者為二年級以上的碩士研究生;
2.申請者家庭貧困,需經過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
3.申請者上一學年成績優良,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學生優先考慮。
4.材料提交:簽署《周詠棠助貸學基金道義契約》,填寫附件2-申請表,以上兩份材料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并把附件2《申請表》電子版于截止時間前發送至郵箱zenglonglong@xmu.edu.cn。
5.評上的同學需另外交:附致周詠棠學長的感謝信(手寫版)
三、紀華盛助學金申請信息
紀華盛助學金1個名額,資助每人每年5000元。
1.申請者為正式注冊在校學生;
2.申請者為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3.上一學年無違法違紀行為。
4.材料提交:附件2-申請表,11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電子版于截止時間前發送至郵箱zenglonglong@xmu.edu.cn。
5.評上的同學需另外提交感謝信(手寫版)。
6.受到資助的學生在學年末提交受助情況反饋,匯報一學年學習、生活、工作以及志愿服務的情況,由學校匯總后,統一報送紀華盛學長。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