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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21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時間:2021/10/06

    來源:C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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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學:

    2021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依據

    本次榮譽稱號評選按照學校以下文件執行:《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具體文件詳見附件1

    二、研究生參評對象和名額指標

    (一)參評對象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個人,為我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正常學制內的在學研究生,不包括非學歷生、在職生以及國際學生(外國來華留學生)。

    (二)評選名額

    我院參評研究生的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人數分別為328、和8

    三、評審程序

    (一)學生自主申報

    符合條件、有意愿申請的同學于2021109日前在學生工作平臺(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進行網絡自主申報(登錄個人賬號,點榮譽稱號申請后開始填寫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紙質版:《廈門大學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申請表》一式一份,10910:00交至希平樓C2-206辦公室;

    電子版:《廈門大學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申請表》、《匯總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于10910:00打包發送至郵箱coexgz@sina.com1024946316@qq.com,主題為“××(姓名)+2021年榮譽稱號申請

    (二)學院評審小組審核、確定初評結果,并公示3個工作日。

    四、注意事項

    (一)參評學生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尤其要正確領會《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第十一條關于申請表彰獎勵必備條件的內涵,即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習刻苦、表現突出;

     (二)參評學生在評審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三)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在同一學年度評選工作中不能同時兼得

     (四)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導致其未獲得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凡在上一學年直至本通知發布前的時間內,學生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為、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受處罰、處分(包含已存在違紀事實應受處罰、處分的情形)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相關管理要求的,直接取消其參評資格;

     (六)在榮譽稱號評選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參評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優;頒獎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回已發放的榮譽證書,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榮譽稱號評選。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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