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教學部):
2012年下半年評獎評優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評獎評優的相關文件
我校關于本次評獎評優的文件包括:《廈門大學本、專科優秀學生獎學金評獎辦法》(廈大學〔2003〕17號)、《廈門大學關于師范類學生享受專業獎學金的規定》(廈大學〔1995〕4號)、《廈門大學本、專科“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03〕16號)、《廈門大學關于評選研究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辦法》(廈大學〔1999〕1號),以上文件可從學生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或從學生手冊中查閱。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
(一)參評對象
全日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正常學制內),不包括委培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本科生評選名額和金額
1.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2000元(參評學生數的5%);二等獎1000元(參評學生數的10%);三等獎600元(參評學生數的15%);
2.本科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表彰人數分別為可參評人數的2%、8%和2%;
3.藝術學院師范類學生的一等、二等專業獎學金的評定與“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相結合,獲一等、二等獎學金的,在三等獎學金的基礎上分別補發350元和150元。
(三)研究生評選名額和金額
1.“三好學生”占可評博士生數的10%、碩士生數的5%;“優秀學生干部”占可評研究生數的2%;
2.受表彰的研究生根據榮譽稱號享受對應獎學金,其中碩士生200元、博士生250元。
(四)評獎指標基數
1.2008級、2009級、2010級本科生的評獎評優人數的依據是教務處2012年11月份的統計數據,2011級本科生的評獎評優人數的依據是教務處2011年11月份的統計數據,轉專業的本科生回轉專業前的所在單位參評;
2.研究生的評獎評優比例數的依據是研究生院2012年10月的統計數據,碩博連讀學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碩士生資格與研三的同專業同學一起參評。
三、評審程序
(一)學校發布評獎評優通知,學院(研究院)啟動評獎評優工作;
(二)學院(研究院)根據本單位的專業設置和班級學生人數情況,結合評獎評優的學生比例,確定參加班級民主評議的候選人比例;
(三)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和榮譽稱號的學生事跡材料分別面向所在班級全體同學提前公布,組織班級民主評議;
(四)各學院組成評獎評優委員會等額評審確定推薦獲獎名單。評審結果要面向本學院全體師生公示3個工作日;
(五)各學院將評獎評優名單和相關評審材料提交學生處審核;
(六)校級榮譽稱號獲獎名單在學生處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校領導批準;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名單審核無誤后,報校領導批準;
(七)校領導批準后,全校發文表彰評優名單,并發放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評獎評優的指標數見附件1、2,各單位必須嚴格在學生處下達的獎學金等級、名額和金額內進行評審,不得隨意調整;
(二)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 、“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參評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三)“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嚴格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并與學生參評年度綜合測評成績和本人在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相結合;本科生被評為“優秀三好學生”的可以獲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被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可以獲優秀學生獎學金二等獎或三等獎;
(四)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評選程序進行評獎評優工作。組織班級民主評議,各班級填寫《廈門大學申報優秀學生獎學金/榮譽稱號候選人班級民主評議表》(見附件3-1)報學院備案。同時,各單位填寫并提交《廈門大學2012年下半年優秀學生獎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程序情況備案表》(見附件3-2);
(五)評獎時把握以下幾點:
1.凡在上一學年至全校表彰文件發布前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的(包含已經存在違紀事實但之后受處罰、處分的),取消參評資格;
2.參評年度應修課程(包括不及格應當重修的課程,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往年課程中沒有不及格或缺修的情況;
3.2012年獲國家獎學金的同學不再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但可以參評榮譽稱號;
4.一人只能評選其中一項榮譽稱號,不得重復評選;
5.由校團委推薦的“優秀學生干部”候選人必須在班級進行民主評議,并符合班級民主評議原則和所在單位獎學金的評獎要求,若不符合則取消該生的候選資格。
五、評獎材料提交要求
(一)評為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應認真如實地填寫《申請表》(附件3-3、3-4、3-5,一式一份)中的內容,完整準確地反映本人的實際表現。學習成績以上一學年的成績為準,并將《申請表》上交學院;
(二)各單位務必于11月29日(周四)前將本單位評獎材料提交。相關文檔、表格見附件3,各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單及要求請見附件4,同時指定輔導員負責材料的最后匯總和與學生處管理科的聯系工作,在上報材料時填寫經辦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
六、其他要求
獎學金由財務處直接劃撥到獲獎學生與一卡通圈存的銀行卡中,請未辦理校園一卡通與銀行卡對應關系的同學盡快到校園內各銀行的營業網點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獎學金將無法正常發放。
聯系人:林智敏; 聯系電話:2188162。
附件:
附件1.廈門大學2012年下半年本科生評獎評優各項指標數.xls
附件2.廈門大學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評獎評優各項指標數.xls
附件3:廈門大學2012年下半年評獎評優申請表、匯總表、備案表.zip
附件4:廈門大學2012年下半年評優評獎各單位需提交材料及要求.xls
廈門大學學生工作處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