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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4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4/03/06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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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校慶期間將評選頒發“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等34項校級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類獎學金申報名額的分配辦法

        1. 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的申報名額

    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則上各學院、研究院可分別申報1名本單位最優秀的博士生和碩士生作為“三大獎”候選人;“三大獎”實行差額評定。

        2.其他各類獎學金我院的申報名額

    獎項

    人數

    對象

    金額(元)

    備注

    中國工商銀行獎學金

    1

    博士

    2000

     

    中國銀行獎學金

    1

    博士

    2000

     

    眾和獎學金(二等)

    1

    碩士

    2000

     

    鑫展望獎學金

    1

    博士

    2500

     

    莊紹華獎學金

    1

    博士

    2500

     

    象嶼獎學金一等

    1

    博士

    5000

    二年級

    象嶼獎學金二等

    1

    碩士

    2500

    二年級

    余緒纓獎學金

    1

    碩士

    5000

     

    林鵬生態獎學金

    1

    碩士

    2500

     

    國際學生獎學金(一等或者二等)

    1

    博士

    一等10000,二等6000

     

    二、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評審要求

    1、研究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評審辦法(修訂稿)》(廈大研〔2013〕17號)執行。各項獎學金的申報條件除按以上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獎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審條件。所有的評審辦法詳見附件。
         2、研究生(非海外生)候選人基本參評條件:
        (1)課程成績優異,無不合格課程;
        (2)參評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須在本學科領域高水平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發表專著、獲得高水平科研獎勵或有其它被學院評獎委員會認定的具有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的突出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單位都必須是廈門大學。增刊、論文摘要、會議綜述、活動報道、無正式CN號論文、未授權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進行申報。)
        (3)同一學年內,不得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

        3、國際學生獎學金的申報條件按《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暫行評審辦法》(廈大學〔2008〕39號)執行。其中,第六條海外研究生獎學金評分辦法參照廈大研〔2011〕29號文件執行;第十一條廈門大學國際學生獎學金申報和評審程序參照廈大學〔2011〕42號文件執行。   

    (二)提交材料要求(以下申請表、匯總表和相關文件詳見附件)

    1、提交截止時間及地點:3月11日下午17:30前,將紙質版材料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電子版(只需發送要求電子版的材料)發送至郵箱feite533@xmu.edu.cn

    2、具體的材料要求

    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

     

    廈門大學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電子版+紙質版)

    一式一份

    廈門大學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研究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

    一式一份

    相關證明材料(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一式一份

    其他校級獎學金

    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電子版+紙質版)

    一式一份

    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

    一式一份

    相關證明材料(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一式一份

    國際學生獎學金

    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電子版+紙質版)

    一式一份

    相關證明材料(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一式一份

    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研究生)申報匯總表 (電子版)

    一式一份

    補充說明: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請按照以下順序整理證明材料):

    (1)學習成績登記表,需經教學秘書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2)廈門大學大學生志愿服務證明(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

    (3)參加社會實踐及其他社會活動的證明材料;

    (4)英語等級考試證書復印件;

    (5)榮譽稱號獲獎證書復印件;

    (6)獎學金獲獎證書復印件;

    (7)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如果是團體項目,需由帶隊老師注明參評學生在該項目中所貢獻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復印件:

    ①科研成果為已刊登的期刊論文,提供的期刊復印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號并且以快報形式在網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可作為科研成果進行申報,需提供圖書館的文獻檢索證明并加蓋檢索證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必須是廈門大學,核心學術刊物的認定以《廈門大學核心學術刊物目錄及相關規定(2013 年版)》(廈大人[2013]101號)為準;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類JCR分區參照“JCR期刊目錄(最新版)”(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學生系統中計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報校級獎學金。符合申請條件的研究生請在研究生院學生系統中完成信息填報并通過審核,在系統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匯總表》。

    (9)學生申請三大獎的事跡材料包含該生在校期間所有綜合表現,所列事跡必須附帶相應的有公章的證明,并且按照事跡的重要程度排序。

    三、重要說明:

    1.參評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候選人落選之后仍可以參評其他校級獎學金。因此,同學們可以在申請三大獎的同時申請其它獎項。

    2.獲得過2013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2013年國家獎學金、201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或2014年“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除外)。

    3.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可以參評2014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或2014年國家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

    4.凡已獲得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參評這幾項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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