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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4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4/03/10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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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校慶期間將評選頒發“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等34項校級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學金獎勵名額、獎勵金額

     本次學校將評選的校級獎學金分為面向全校評選的獎學金(25項)、定向獎學金(5項)和專項獎學金(4項)三大類。具體獎勵名額、獎勵金額及獎勵對象見:

    http://xsc.xmu.edu.cn/picture/article/122/19/34/e7c768d14dfdbbc6a61297b955cf/210fbb3e-2436-49db-a7aa-9eea905614fa.doc

     分配到我院本科生的名額見附件,其中三大獎為差額評選。

      

    二、申報注意事項

    各項獎學金的申報條件除附件《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第二章規定的條件按外,還必須具備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審條件。相關評審辦法和評獎表格請見(http://xsc.xmu.edu.cn/s/122/t/377/38/59/info145497.htm)。

      

    申報三大獎的事跡和成績為所有在廈大就讀期間。

    申報其他校獎的評審范圍為20132月至20141月。成績排名可咨詢各班學委。

     

    相關獎項的兼得問題

    1.獲得過2013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2013年國家獎學金、201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或2014年“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參評本次除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外的校級獎學金。

    2.國酒茅臺福建省經銷商聯誼會公益獎學金(校慶期間評選)和吳宣恭科研獎學金(下半年評選)一年內可以兼得其它校級獎學金。

    3.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不能參評2014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和2014年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是可以參評2014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4.凡已獲得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參評這幾項獎學金。

      

    三、評審流程

    1.申報同學將《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申請表電子版發送dadop@xmu.edu.cn和各班負責人。紙質版簽字后交給各班負責人。(3121200前)

     2.各班負責人將申報同學的事跡材料面向所在班級全體同學公布,由班級同學進行民主評議。評議后班級負責人將《廈門大學申報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班級民主評議表》與申報人材料(志愿服務工時證明、申請表等)一并交到學院學工組辦公室C2-206 黃德強老師處。(3131700前)

     3.學院評審小組審核材料并確定各項獎學金的具體推薦名單,推薦名單在學院網站和公告欄公示后上報學校。


    • 附件【201431012431251.xls】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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