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級新同學:
為做好2015-2016學年我院家庭經濟困難本科學生認定工作,根據《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工作實施暫行辦法》(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學生從廈門大學信息門戶http://i.xmu.edu.cn登錄學工管理系統進行申請認定。9月30日前新生認定結束。
二、學生申請流程
1.新生申請
新生通過學工系統http://i.xmu.edu.cn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將系統生成的《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打印后提交各學院,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蓋章的《廈門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2,以下簡稱《調查表》),已經提交過調查表的新生不用再提交。
2.學生提交的上述材料由學院負責統一保管
學生提交的表格特別是《調查表》是學生在校期間申請認定和獲取資助的重要依據,故該表格應由輔導員統一管理。
三、學院工作流程
1.輔導員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前和接受資助后須與學生進行“面對面”的談話。
請2015級通知有意向申請的同學在以下時間到希平樓C2-206找輔導員。
9月22日(周二),下午14:30-19:20,21:00-22:00
9月23日(周三),上午8:30-11:30
2.各單位以年級(或專業、班級)為單位,成立以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評議工作須在輔導員或班主任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3.評議小組要逐一審核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和《調查表》,從家庭基本情況、在校消費情況兩個主要方面,以食堂消費情況和是否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因素為參考,客觀、公正地對相關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作出評價。評議小組組長在學生《申請表》的“陳述理由”一欄中寫明認定理由,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家庭基本情況、在校消費情況。初步評議結果報所在單位學生工作組進行審核。
4.學生工作組審核通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檔次通過適當的方式在班級范圍內公示,公示信息應避免涉及學生個人隱私。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