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與地球學院全體研究生:
2016年校慶期間將評選頒發“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等38項校級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各類獎學金申報名額
(一) 面向全校評選的各類獎學金
1. 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的申報名額
全校共12個研究生名額,我院碩士、博士各一個推薦名額,參與學校的評選;
2. 其他面向全校評選的各類獎學金我院申報名額
獎學金名稱 | 名額 | 獎勵金額 | 獎勵類別 | 備注 |
電信天翼獎學金 | 1 | 2000元 | 博 | |
象嶼獎學金二等 | 2 | 2500元 | 碩、博各一名 | 二年級同學 |
莊紹華獎學金 | 1 | 2500元 | 博 | |
建行獎學金 | 2 | 3000元 | 碩、博各一名 | |
工行獎學金 | 1 | 3000元 | 碩 | |
中行獎學金 | 1 | 3000元 | 博 | |
宜信獎學金 | 1 | 3000元 | 博 | |
眾和獎學金二等 | 1 | 3000元 | 博 | |
廈航獎學金 | 1 | 5000元 | 博 | |
傅鷹獎學金 | 1 | 5000元 | 碩 | |
張亦春獎學金 | 1 | 5000元 | 博 | |
余緒纓獎學金 | 2 | 5000元 | 碩、博各一名 | |
(二)定向獎學金
林鵬生態獎學金1名,獎勵金額2500元/名,獎勵類別為碩士。
(三)專項獎學金
國際學生獎學金,我院碩士、博士各一個推薦名額,參與到全校的評選,全校碩士、博士各6個獎勵名額。博士生:一等10000元/名,二等6000元/名。碩士生:一等8000元/名,二等5000元/名。
二、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獎學金評審要求
1、參評條件及要求
(1)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附件1中《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評審辦法(修訂稿)》(廈大研〔2013〕17號)執行。
(2)國際學生獎學金的申報條件按《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暫行評審辦法》(廈大學〔2008〕39號)執行。其中,第六條海外研究生獎學金評分辦法參照廈大研〔2011〕29號文件執行;第十一條廈門大學國際學生獎學金申報和評審程序參照廈大學〔2011〕42號文件執行。
(3)各項獎學金的申報條件除按以上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獎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審條件。部分校級獎學金獎項中有限制性條件(見附件3)。
(4)研究生(非海外生)候選人基本參評條件:
①課程成績優異,無不合格課程;
②參評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須在本學科領域高水平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發表專著、獲得高水平科研獎勵或有其它被學院評獎委員會認定的具有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的突出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單位都必須是廈門大學。增刊、論文摘要、會議綜述、活動報道、無正式CN號論文、未授權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進行申報。)
③同一學年內,不得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
2、相關獎項的兼得問題
(1)獲得過2015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2015年國家獎學金、2015年“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的研究生不能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除外)。
(2)吳宣恭科研獎學金(下半年評選)一年內可以兼得其它校級獎學金。
(3)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可以參評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或2016年國家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
(4)凡已獲得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參評此三項獎學金。
(二)提交材料要求(以下申請表、匯總表和相關文件詳見附件)
1、提交截止時間及地點:請于3月9日下午17:30前,將紙質版材料提交至團委辦公室希平樓C2-201,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zenglonglong@xmu.edu.cn,郵件主題命名為“姓名-校獎”,電子版材料須通過廈大學生郵箱報送,若用其他郵箱報送造成未及時送達等意外狀況,后果由同學本人負責。
2、具體材料及要求
文慶獎學金 本棟獎學金 亞南獎學金 | 廈門大學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電子版+紙質版) | 一式一份 |
廈門大學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研究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 | 一式一份 |
相關證明材料(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 一式一份 |
其他校級獎學金 | 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電子版+紙質版) | 一式一份 |
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 | 一式一份 |
相關證明材料(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 一式一份 |
國際學生獎學金 | 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電子版+紙質版) | 一式一份 |
相關證明材料(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 一式一份 |
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研究生)申報匯總表 (電子版) | 一式一份 |
補充說明: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請按照以下順序遞交證明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匯總表》,符合申請條件的研究生請在研究生院學生系統中完成信息填報并通過審核,在系統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匯總表》,由教學秘書簽字,一并交上來。
(2)學習成績登記表(不需要本人交,學院統一打印);
(3)廈門大學大學生志愿服務證明(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
(4)參加社會實踐及其他社會活動的證明材料;
(5)榮譽稱號獲獎證書復印件;
(6)獎學金獲獎證書復印件;
(7)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如果是團體項目,需由帶隊老師注明參評學生在該項目中所貢獻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復印件:
①科研成果為已刊登的期刊論文,提供的期刊復印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號并且以快報形式在網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可作為科研成果進行申報,需提供圖書館的文獻檢索證明并加蓋檢索證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必須是廈門大學,核心學術刊物的認定以《廈門大學核心學術刊物目錄及相關規定(2013 年版)》(廈大人[2013]101號)為準;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類JCR分區參照“JCR期刊目錄(最新版)”(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9)學生申請三大獎的事跡材料包含該生在校期間所有綜合表現,所列事跡必須附帶相應的有公章的證明,并且按照事跡的重要程度排序。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1)申請三大獎的同學,申請三大獎的事跡材料包含該生在校期間所有綜合表現,所列事跡必須附帶相應的有公章的證明,并且按照事跡的重要程度排序,無證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寫的事跡將從匯總材料中予以刪除。
(2)所有紙質版材料與電子版材料的內容(包括名單順序)必須一致。請仔核對姓名和學號,切勿出現錯誤的情況,否則將影響獎學金的正常發放和獎狀的正確打印。
(3)有疑問可致電2186503咨詢。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