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與地球學院全體本科生、研究生班級負責人:
根據廈門市地稅關于大學生醫療保險工作的安排,我校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停保申報工作將于近日展開,現將停保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停保的學生范圍
(一)2016年7月1日前畢業的學生;
(二)已出國留學且2017年7月1日前不會回國的學生;
(三)2016年7月1日前將出國留學且2017年7月1日前不會回國的學生;
(四)已退學或將在2016年7月1前退學的學生;
(五)客觀上已不再滿足參保下一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大學生醫療保險條件的其他學生。
二、停保工作安排
1.各班級需特別留意轉專業學生的情況。轉入學院負責轉專業學生的停保申報。
2.材料提交:
電子版:各班級需在4月11日前15:00前將《附件1》發到醫保助理傅軍處 22320141151284@stu.xmu.edu.cn,郵件主題格式:附件1-XX班級2016年度醫療保險停保申報匯總表。
紙質版:《附件2》,交至傅軍處,希平樓C2-305。
三、需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各班級應嚴格核查需停保的學生名單,做到不漏報一個人,不多報一個人,并在4月11日前將電子版停保申報匯總表發到上述電子郵箱。如超過期限或漏報,可能造成應停保的學生最終未能停保,從而導致此類學生仍需繳納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二)延期畢業生是否停保的問題。凡2016年7月1日前確定畢業的學生均須申報停保,延期至2016年7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不能申報停保。延期至2016年7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將與正常續保學生一起于2016年5月至6月間繳納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三)碩博連讀、直博、保送本校繼續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通過碩士生或博士生入學考試考入本校繼續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學生,不用申報停保。社會保障卡由學生保留,5月至6月繳費后自動續保,屆時可正常使用。
(四)此次未申報停保的學生,視為自動續保下一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醫療保險,僅需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即可。
(五)因病休學的同學不辦理停保,且需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
聯系人:醫保助理 傅軍:18760365568,22320141151284@stu.xmu.edu.cn
學院團委 218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