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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時間:2016/09/09

    來源:學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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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研究生:
         學校發布了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的評獎通知,我院共有5個申報名額,名額及材料遞交要求如下。
         請有意愿申報的同學于9月14日中午11:30前將紙質版材料交至希平樓C2-201,曾隆隆老師處;電子版材料同時發至zenglonglong@xmu.edu.cn、18850203800@163.com,郵件主題為“校獎申請-姓名”,逾期未交材料將不予受理。
     
    1、光華獎學金:共3個名額,光華獎學金一等(1個),博士,獎金2000元;光華獎學金二等(2個),碩、博士各1個,獎金1500元;
         紙質版:《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科研成果匯總表(已經用過的文章需用簽字筆備注),成績單;
         電子版:《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推薦名單匯總表》,論文等電子版材料;
     
    2、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提名人:一個推薦名額,獎金1萬元,特等獎為20000元
         紙質版:《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表》(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2寸免冠證件照(一式三份)、科研成果匯總表(已經用過的文章需用簽字筆備注),成績單。
         電子版:《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表》、《廈門大學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提名人候選人(研究生)匯總表》
     
    3、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一個推薦名額,獎金10000元
        紙質版:《請勿雙面打印—研究生寶鋼教育基金港澳臺學生申請表》(一式三份),相關證明材料,成績單;
        電子版:《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研究生)申報匯總表》,《請勿雙面打印—研究生寶鋼教育基金港澳臺學生申請表》,論文等電子版材料;
     
         說明:所有申請表或匯總表中的成績分數和科研分數不需要填寫,學院為統一去系統查看或計算。有疑問可致電咨詢2186503。
     
    備注:已申請本年度國獎的同學只需要交電子版的《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其他暫不用交。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6年9月9日
     
     
     
    學校原文通知如下:
    關于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http://xsc.xmu.edu.cn/fc/8d/c3084a195725/page.htm
     
    關于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中若干問題的說明
    http://xsc.xmu.edu.cn/00/f4/c3084a196852/page.htm 

     

     
    全校各單位:
          2016年下半年,學校將評審“光華獎學金”、“華為獎學金”、“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恒生銀行內地獎學金”、“宏信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項獎學金名額的分配辦法
          本次評選的校級獎學金具體獎勵名額、獎勵金額及獎勵對象見附件1。各單位具體申報名額見附件2-4,其中:
    1.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提名人的申報名額
          各單位可分別申報1名研究生作為“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提名人”候選人。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將從各單位報送的候選人中差額評定1名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者(獎勵金額1萬元),其余學院落選的候選人不再參評本次其他校級獎學金。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差額評定的這名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者,將作為我校2016年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提名人報送寶鋼教育基金會,由基金會在全國范圍內差額評審,最終確定其是否獲得特等獎,如若該生獲得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則獎勵金額增加至2萬元。
     
    2.其他獎學金的申報名額
          其他獎學金的評選名額根據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進行分配。各單位按照下達的名額等額報送,其中,研究生的評選名額下達時,按照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學生人數比例分開計算名額,如果本單位在評選時有困難,可以向秘書組提出書面說明,允許在單位內部進行碩博之間名額調整。
          為避免個別申報者材料不符合評獎條件導致獎項出現空缺現象,各單位可同時申報1-2個候補人選,候補人選應在申報匯總表的“備注”欄中注明“備選人員”。若有學院推薦名額出現空缺的情況,該院指標將在其他學院申報的符合條件的備選名單中予以遞補。
    二、各項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1.本科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廈大學〔2011〕42號)執行,參評學生的課程成績的計算方法采用教務系統的“學分績點”,課程不含全校性選修課。
    2.研究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評審辦法(修訂稿)》(廈大研〔2013〕17號)執行。2016年9月份畢業的研究生不能參評本次獎學金。
    3.臺灣、港澳學生參評的寶鋼學生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暫行評審辦法》(廈大學〔2008〕39號)執行。
    4.參評人選應同時符合以上評審辦法和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見附件5)中所規定的評獎條件,部分校級獎學金獎項中有限制性條件(見附件6)。
     
    三、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獎學金評審要求
    1.各單位嚴格按照校級獎學金的評審程序開展工作。本科生的事跡材料須面向所在班級全體同學提前公布,班級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并填寫《廈門大學申報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班級民主評議表》報學院備案;
    2.各單位嚴格按照名額分配情況確定各項獎學金的具體候選名單,候選名單須在本單位網站和公告欄公示3天;填寫并提交《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選程序情況備案表》和《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評選程序情況備案表》。
    3.各單位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確定各項獎學金的具體推薦名單,填寫并提交《廈門大學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本科生)推薦候選人資格審查情況表》和《廈門大學2016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研究生)推薦候選人資格審查情況表》。如對評選條件有疑問的,可事先與秘書組溝通。對于在學校評審階段或評審后發現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將直接取消相關候選人的參評資格,不在本單位遞補。
    (二)各單位需要報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附件7,所有申請表、匯總表和備案表見附件8。
    (三)報送材料的截止時間:9月23日 下午17:00。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評審和報送,逾期恕不催報。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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