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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7-2018年國家獎學金、校級獎學金評獎的通知

    時間:2017/09/14

    來源:學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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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18學年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已經啟動,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各項獎學金名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博士生7,30000元/名;碩士生9,20000元/名。

    光華獎學金二等:碩士生1,2500元/名,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學生優先

    航天CASC一等:博士生1,5000元/名;航天CASC二等:博士生1,2500元/名。

    寶鋼特等提名(差額):1,20000元/名。

    現就評獎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二、評審條件特別說明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取得正式學籍、已注冊的全日制研究生,參評的主體為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潛力突出的一年級新生也可以申請參評。學院可采取多種形式對新生進行科研發展潛力的考察,保證發展潛力確實突出的新入學的研究生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2.研究生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科研成果要求:有DOI號并且以快報形式在網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可作為科研成果進行申報,但需提供圖書館的文獻檢索證明并加蓋檢索證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必須是廈門大學;獲得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以取得授權通知書或者專利證書為準;有錄用通知但未正式發表的科研成果不參加評選;申請參評的事跡應在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申請參評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

    三、獎項兼得問題

    國家獎學金與校級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與除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之外的校級獎學金在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兼得(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如參評三大獎,需有未使用過的科研成果)。即本次校級獎學金項目與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兼得;

    校級獎學金之間:研究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即獲得2017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可以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參評除三大獎以外的2018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獲得過本次校級獎學金的學生如參評三大獎,需有未使用過的科研成果)。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1、請符合條件、有意愿申請的同學認真閱讀附件中各獎項的評獎規定,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請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有學術造假或者學術成果重復利用的行為,取消本年度的評獎資格。

    2、所需紙質版材料(相關表格詳見附件)請于2017年9月20日前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吳珊珊老師處,電子版匯總表《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2017國家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申請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同時發送郵箱nolifang@stu.xmu.edu.cn和feite533@xmu.edu.cn。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請按規范填寫,見附件)、學習成績登記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匯總表(經教秘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只需提交紙質材料)、相關事跡證明材料復印件、國獎承諾書,各一式一份。

    (2)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3)光華獎學金: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4)寶鋼優秀學生特等獎提名人: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表、相關證明材料各一式一份,本人2寸彩色免冠標準照片3張。

    若有疑問,請咨詢輔導員吳珊珊老師和兼職輔導員方倩云。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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