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畢業班同學:
2017-2018學年畢業班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榮譽稱號評選的相關文件
本次榮譽稱號的評選參照以下文件(附件1)執行:《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
(一)參評對象
廈門大學正式注冊的全日制畢業班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生。本次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必須能在2017-2018學年內(即2018年6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可不受此限。
(二)評選名額
“優秀畢業生”(12人)、“優秀三好學生”(2人)、“三好學生”(10人)、“優秀學生干部”(2人)。
三、評審程序
(一)學院下發榮譽稱號評選通知;
(二)學院組織榮譽稱號評選工作,接受學生在學生事務辦理大廳網上平臺(http://service.xmu.edu.cn/)進行網絡申報(榮譽稱號申請——線上辦理——登錄——先進個人/優秀畢業生,開始填寫申請表);
(三)學院評審小組審核、確定初評結果(帶生輔導員、學院項目負責人登錄學生工作平臺http://xsgzpt.xmu.edu.cn/進行審批)。經公示初評結果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提交到學生工作處審核。
(四)學生工作處審核,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學校發文表彰;
(五)學校頒發榮譽稱號證書。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優秀畢業生”和“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需通過系統進行(系統操作指南見附件)。
(二)個人提交申請時注意幾點:
1.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
2.參評“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在參評年度原則上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具有志愿服務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3.本次榮譽稱號評選工作中“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不能同時兼得(只能獲得其中一項);“優秀畢業生”可與“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兼得。
4.榮譽稱號的評選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或未按時提交材料造成其未獲得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5.凡在2017-2018學年至全校表彰文件發布前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的(包含已經存在違紀事實但之后受處罰、處分的),取消參評資格;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校期間不能有違法違紀行為;
6.在榮譽稱號的評選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榮譽稱號評選資格,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獎勵表彰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繳已發放的榮譽證書,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7.已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的榮譽稱號:在離校前有違紀現象或品行不端者;2018年6月份之前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獲得學位者。請各學院務必認真審查參評學生的學業情況。
五、評獎材料提交要求
(一)個人榮譽稱號評選需提交電子版的證明材料(如評優、獲獎、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
(二)為保證畢業生在離校前能順利、及時地領到榮譽證書,請務必按時提交材料。電子版證明材料壓縮包發送至houjiajun@xmu.edu.cn,郵件標題為”姓名+評優”,時間截止5月23日(周三)下午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