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本科生:
根據學校通知,2023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評選依據
榮譽稱號評選按照學校以下文件執行:
1.《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
2.《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指標
(一)參評對象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對象為我院正式注冊的全日制2022級以上(含2022級)正常學制內的在學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職生以及外籍學生。
(二)評選名額
本院參評本科生的“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表彰人數分別為29名、7名和7名。
三、參評方式
(一)線上申請
符合條件、有意愿申請的同學于2023年8月14日前在學生工作平臺(http://xmuxg.xmu.edu.cn)進行網絡自主申報(搜索并點擊進入“榮譽稱號申請(下半年)”應用進行填報)。
(二)提交材料
電子版:《廈門大學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申請表》(附件4,其中成績排名可先放空,交紙質版時補上即可)、《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2023年下半年個人榮譽稱號申請情況統計表》(附件5)、《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本科生日常表現自評表》(附件6,自評標準詳見附件3)及相關證明材料,文件命名為“申請表/匯總表/自評表/XX材料+學號+姓名”,于8月14日(星期一)24:00前打包發送至郵箱846938099@qq.com,壓縮包及郵件主題均為“學號+姓名+2023年榮譽稱號申請”;
紙質版:《廈門大學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申請表》一式一份,9月11日(星期一)17:00前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地點暫定)。
四、注意事項
1.參評學生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見附件1、2),尤其要正確領會《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第十一條關于申請表彰獎勵必備條件的內涵,即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習刻苦、表現突出;
2.參評學生在參評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3.本次評選的“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不能同時兼得,只能獲得其中一項;
4.榮譽稱號的評選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獲得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5.凡在2022-2023學年內,學生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包含已存在違紀事實應受處罰、處分的情形)或者有學院評優細則中規定的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的,學院可以取消其參評資格;
6.在榮譽稱號評選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榮譽稱號評選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優;獎勵表彰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繳已發放的榮譽證書,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榮譽稱號評選。
7.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原則上參評榮譽的本科生體測試成績“應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體測試成績以學校體育教學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測試成績為準。學生也可從體測中心網站“tice.xmu.edu.cn”查詢自己的體測成績。
海洋與地球學院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