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下放指標,我院08級畢業班評獎評優名額如下:
獎學金 一等,6名;二等,13名;三等,18名;
榮譽稱號 優秀三好學生,2名;三好學生10名;優秀學生干部2名;優秀畢業生,6名;
根據班級人數獎學金具體分配如下:08海生班,一等1名,二等4名,三等5名;08海化班,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3名;08物海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2名;08海物班,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4名;08海生技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
榮譽稱號由于名額較少,不做具體分配,由學生個人自愿申請,學工組組成評議組統一評定。
08級各班級請于6月3日(周日)前完成綜合測評,在班級范圍內公示并上報綜測結果,申報榮譽稱號的同學請于6月4日將申請表統一交由班長匯總后交至海洋樓A棟206辦公室。
各學院(研究院):
2011-2012學年畢業班評優評獎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評優評獎的相關文件:
(一)各單位評優評獎請按照以下文件執行:《廈門大學本、專科優秀學生獎學金評獎辦法》(廈大學〔2003〕17號)、《廈門大學關于師范類學生享受專業獎學金的規定》(廈大學〔1995〕4號)、《廈門大學本、專科“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03〕16號)、《廈門大學關于評選研究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辦法》(廈大學〔1999〕1號) 和評選2012屆優秀畢業生的有關規定,以上文件可從學生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或從學生手冊中查閱。
(二)“優秀畢業生”按照以下條件進行評選:
1.熱愛祖國,有正確的政治立場、觀點和態度;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參加形勢政策教育和學習;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和道德情操。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文體活動和學校各項志愿服務等志愿活動,身體健康。
2.本科生在校期間學習總成績應在同專業畢業生中名列前茅,綜合測評必須在同專業畢業生中居前10%,基礎理論扎實,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同時須獲得“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或“優秀團支部書記”等校級以上榮譽稱號兩次及以上。
3.研究生在校期間學習總成績應在同專業畢業生中名列前茅,同時須獲得“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支書”等校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獲得校級獎學金、或在科技學術競賽中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一次及以上。
4.對服從國家需要,自愿到國家重點保證單位、邊遠省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
(一)參評對象
廈門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畢業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本科生評選名額和金額
1.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2000元(參評學生數的5%);二等獎1000元(參評學生數的10%);三等獎600元(參評學生數的15%);
2.本科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的表彰人數分別為可參評人數的2%、8%、2%和5%;
3.藝術學院師范類學生的一等、二等專業獎學金的評定與“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的評選相結合,獲一等、二等獎學金的,在三等獎學金的基礎上分別補發350元和150元。
(三)研究生評選名額和金額
1.“三好學生”占可評博士生數的10%、碩士生數的5%;“優秀學生干部”占可評研究生數的2%;優秀畢業生占參評研究生數的10%。
2.獲得“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表彰的學生,根據榮譽稱號享受對應獎學金碩士200元、博士250元。
三、評審程序
(一)學校發布評獎評優通知,學院(研究院)啟動評獎評優工作;
(二)學院(研究院)根據本單位的專業設置和班級學生人數情況,結合評獎評優的學生比例,確定參加班級民主評議的候選人比例;
(三)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和榮譽稱號的學生事跡材料分別面向所在班級全體同學提前公布,組織班級民主評議;
(四)各學院組成評獎評優委員會等額評審確定推薦獲獎名單。評審結果要面向本學院全體師生公示3個工作日;
(五)各學院將評獎評優名單和相關評審材料提交學生處審核;
(六)校級榮譽稱號獲獎名單在學生處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校領導批準;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名單審核無誤后,報校領導批準;
(七)校領導批準后,全校發文表彰評優名單,并發放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評獎評優的指標數見附件1-2,各單位必須嚴格在學生處下達的獎學金等級、名額和金額內進行評審,不得隨意調整;
(二)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參評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學期間必須具有志愿服務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三)為進一步規范評選程序,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評選程序進行評獎評優工作。組織班級民主評議,各班級填寫《廈門大學申報優秀學生獎學金/榮譽稱號候選人班級民主評議表》(附件3-1)報學院備案。同時,各單位填寫并提交《廈門大學2012年畢業班優秀學生獎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程序情況備案表》(附件3-2);
(四)“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嚴格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并與學生參評年度綜合測評成績和本人在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相結合;本科學生被評為“優秀三好學生”的可以獲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被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的可以獲優秀學生獎學金二等獎或三等獎;
(五)評獎時把握以下幾點:
1.凡在上一學年至全校表彰文件發布前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的(包含已經存在違紀事實但之后受處罰、處分的),取消參評資格;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學期間不能有違法違紀行為。
2.參評年度截止6月15日已有成績的應修課程(包括不及格應當重修的課程,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往年課程中沒有不及格或缺修的情況。
3.一人只能評選“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的一項榮譽稱號,不得重復評選。
五、評獎材料提交要求
(一)評為“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優秀畢業生”的學生應認真如實地填寫《申請表》(一式一份)中的內容,完整準確地反映本人的實際表現,并將申請表上交學院。
(二)為保證畢業生在離校前能順利、及時地領到獎學金和榮譽證書,各單位務必于6月15日(周五)前將本單位評獎材料提交。相關文檔、表格見附件3。各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單及要求請見附件4。
六、其他要求
獎學金由財務處直接劃撥到獲獎學生與一卡通圈存的銀行卡中,請通知獲獎學生,若校園一卡通與銀行卡未辦理對應關系的,及時到校園內各銀行的營業網點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獎學金將無法打入獲獎學生的銀行卡中。
聯系人:林智敏;聯系電話:2188162
附件:1.
點擊瀏覽該文件廈門大學2012年畢業班評獎評優各項指標數(本科生)
2.
點擊瀏覽該文件廈門大學2012年畢業班評優各項指標數(研究生)
3.
點擊瀏覽該文件廈門大學2012年畢業班評獎評優申請表、匯總表、備案表
4.
點擊瀏覽該文件廈門大學2012年畢業班評獎評優各單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學生工作處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