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優的相關條件:
(一)評優根據《廈門大學關于評選研究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辦法》(廈大學〔1999〕1號) 和評選2013屆優秀畢業生的有關規定,以上文件可從學生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或從學生手冊中查閱。
(二)“優秀畢業生”按照以下條件進行評選:
1、熱愛祖國,有正確的政治立場、觀點和態度;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參加形勢政策教育和學習;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和道德情操。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文體活動和學校各項志愿服務等志愿活動,身體健康。
2、研究生在校期間學習總成績應在同專業畢業生中名列前茅,同時須獲得“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支書”等校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獲得校級獎學金、或在科技學術競賽中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一次及以上。
3、對服從國家需要,自愿到國家重點保證單位、邊遠省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
(一)參評對象
廈門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畢業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研究生評選名額和金額
1.“三好學生”占可評博士生數的10%、碩士生數的5%;“優秀學生干部”占可評研究生數的2%;優秀畢業生占參評研究生數的10%。我院名額如下:三好共4名(博士、碩士各2名),優干共1名,優秀畢業生共6名。
2.獲得“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表彰的學生,根據榮譽稱號享受對應獎學金碩士200元、博士250元。
三、評審程序
(一)請符合條件、有意申請的同學按要求將申請表(見附件)于5月24日前提交給班級班長。
(二)班長組織進行班級民主評議,填寫《廈門大學申報優秀學生獎學金/榮譽稱號候選人班級民主評議表》,并于5月31日前將同學個人申請表及班級評議表提交至翔安校區希平樓C2-104辦公室輔導員處。
四、注意事項
(一)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參評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學期間必須具有志愿服務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二)1.凡在上一學年至全校表彰文件發布前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的(包含已經存在違紀事實但之后受處罰、處分的),取消參評資格;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學期間不能有違法違紀行為。
2.參評年度截止6月10日已有成績的應修課程(包括不及格應當重修的課程,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往年課程中沒有不及格或缺修的情況。
3.在本次評優中,一人只能獲得“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的一項榮譽稱號,不得重復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