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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二〇一二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2/09/20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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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校各單位:

    2012年下半年學校將評審“光華獎學金”、“華為獎學金”、“寶鋼獎學金”、“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中國平安勵志獎學金”、“遠東宏信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各項獎學金的獎勵名額、獎勵金額及獎勵對象:

    獎學金名稱

    獎勵名額

    獎勵金額

    獎勵對象

    備注

    光華獎學金

    60

    一等2000/

    二等1500/

    研究生48名(一等16名,二等32名),本科生12名(一等4名,二等8名)

    2010級和2011級研究生,2009級(五年制為2008級)和2010級(五年制為2009級)本科生。少數民族學生優先。

    華為獎學金

    15

    一等5000

    二等3000

    研究生15名(一等2名,二等13名)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數學科學學院一等獎2名,二等獎8名;經濟學院和管理學院二等獎5

    寶鋼獎學金

    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10

    5000/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

    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22

    本科6000/

    碩士8000/

    博士10000/

    本科生15

    碩士生2

    博士生5

    針對臺灣、港澳學生。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

    18名(一等2名,二等5名,三等11名)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研究生11名(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7名);本科生7名(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

    全日制理工科研究生、本科生(文科類、醫學類不參評)。

    中國平安

    勵志獎學金

    30名(一等5名,二等10名,三等15名)

    一等10000

    二等5000

    三等2000

    研究生10名(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5名);

    本科生20名(一等3名,二等7名,三等10名)

    在職學生不參評。

    遠東宏信獎學金

    12

    10000/

    研究生12

    經濟學院和管理學院各6名二年級、三年級的碩士研究生。

    各院申報名額按照學院人數進行分配,各學院按照下達名額等額報送。本科生的申報名額見附件1,研究生的申報名額見附件2,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的申報名額見附件3研究生的評選名額下達時,按照碩士生博士生的學生人數比例分開計算名額,如果學院(研究院)在評選時有困難,可以向秘書組提出書面說明,允許在單位內部進行碩博之間名額調整。

    為避免個別申報者材料不符合評獎條件導致獎項出現空缺現象,各單位可同時申報1-2個備選名額,備選應在申報匯總表的“備注”欄中注明。若有學院推薦名額出現空缺或不符合條件的現象,該院指標將在其他學院申報的備選名單中予以遞補。

    二、 各項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1.本科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廈大學〔201142號)執行,參評學生的課程成績的計算方法采用教務系統的“學分績點”,課程不含全校性選修課。

    2.研究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評審辦法》(廈大研〔201129號)執行。

    3.各項獎學金的申報條件除按以上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獎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審條件,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評審辦法中的評獎條件進行申報,部分校級獎學金獎項中有限制性條件(見附件4)。各項獎學金的評審辦法可從學生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

    三、 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獎學金評審要求

    1.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嚴格按照校級獎學金的評審程序推薦獲獎名單,申報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的事跡材料須面向所在班級全體同學提前公布,班級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并填寫《廈門大學申報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班級民主評議表》報學院備案;

    2.各學院(研究院)嚴格按照名額分配情況確定各項獎學金的具體推薦名單,推薦名單須在本單位網站和公告欄公示3天;各學院(研究院)必須填寫并提交《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選程序情況備案表》和《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研究生)評選程序情況備案表》。

    (二)各單位需要報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附件5,所有申請表、匯總表和備案表等可從學生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

    (三)報送材料的截止時間:926日(下午1700之前)。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評審和報送,逾期恕不催報。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所在單位負責。

    原文鏈接:
    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a/115161/info.js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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