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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福建省首屆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暨大學生創業扶持計劃的通知

    時間:2012/10/18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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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學院(研究院):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相關要求,切實推進我省大學生自主創業,樹立、宣傳大學生創業典型,進一步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積極、務實的就業觀和成才觀,為大學生創業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團省委、省學聯擬聯合開展福建省首屆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暨大學生創業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具有自強不息、堅韌不拔、勇于創新、勵志奮進的創業精神;

      2.在福建省境內創業,處于創業起步階段的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或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學生;

      3.獨立創業或在創業團隊中居核心地位,且創業團隊成員中在校或應屆畢業的大學生股份需達到50%或以上;

      4.參與評選創業之星(標兵)的須取得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文件(參與評選“創業之星提名獎”和“創業之星”的可以不需要有相關注冊登記文件)。

     

    二、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在校或應屆畢業大學生請填寫《福建省首屆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暨大學生創業扶持計劃申請表》(附件1.)、《福建省首屆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暨大學生創業扶持計劃申請匯總表》(附件2. 。若是參與評選創業之星(標兵)的,成立公司的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股份證明、團隊成員畢業證書或學生證電子掃描件;成立個體工商戶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及畢業證書或學生證電子掃描件。20121021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校科創中心郵箱:xskjcyzx@xmu.edu.cn(請將郵件標題及附件注明:【創業之星評選】-團隊名)。

     

    三、扶持資金

      1.經組委會嚴格審核并公示,將評選若干名“創業之星提名獎”、“創業之星”和“創業之星標兵”,并給與每個項目較大額度上的資金扶持。

      2.學校將根據申報請況,酌情推薦申報者享有入住“廈門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園區”的優先權。

     

    四、如果疑問請咨詢

    黃錦鳳:18030016178

                                                                       

     

     

    校團委

    廈門大學學生科技創業與就業服務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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