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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和“省級先進班集體” 評選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3/05/24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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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學: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評選表彰2012-2013學年高校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省級先進班集體的通知》(閩委教宣[2013]26號),今年我校可向省教育廳推薦省級三好學生24名、省級優秀學生干部16名、省級先進班集體7個,具體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13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和學生班集體。

    我院可向學校推薦1名省級三好學生候選人、1名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候選人(含碩博士及本科生)。

    二、評選標準

     1.“省級三好學生標準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2)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認真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實施綱要》,模范遵守和執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立志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3)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異;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科技創新和志愿服務等公益活動,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的精神。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時間超過7天,參加志愿服務工時超過40小時;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心理素質;

    6在校期間,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共產黨員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十佳共青團員等榮譽稱號。

    2省級優秀學生干部標準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刻苦,成績優異;熱心承擔社會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帶頭作用;

    2)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業績,在同學中具有較高的威信;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科技創新和志愿服務等公益活動,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的精神。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時間超過7天,參加志愿服務工時超過40小時;

    4)在校期間,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支部書記(優秀團總支書記)等榮譽稱號。

    三、評選辦法

    符合條件、有意愿申請的同學請于526日前將相應材料(見附件)提交給班級行政班長,并由所在班級填寫《廈門大學申報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班級民主評議表》(見附件)并于529日前將候選人材料及班級民主評議表提交至翔安校區希平樓C2-104辦公室輔導員處。


     
     相關附件:
    省三好表格.doc省優干表格.doc班級民主評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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