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開始啟動,現將評獎工作安排如下:
一、獎勵名額、獎勵金額及獎勵對象
廈門大學“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每年獎勵20名學生,每名獎勵5000元,獎勵總額10萬元。其中,面向材料學院、化學化工學院、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和管理學院等5個學院各2名(碩士生和本科生各1名),面向其他學院10名(碩士生和本科生各5名)。
二、推薦名額
材料學院、化學化工學院、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和管理學院等5個學院可分別推薦4名,其中碩士生和本科生各2名。其他學院可分別推薦2名,其中碩士生和本科生各1名。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養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參評年度(2012-2013學年)學習成績優良,應修課程(包括往年應當重修的課程,本科生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熱心環保公益活動;
4.學術思想活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學科競賽、科技競賽、科研創新等方面表現突出。在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間,取得以下突出成績之一的,方可參評:
(1)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核心學術刊物或者JCR分區刊物以上發表論文(如果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學生可認定為第一作者),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
(2)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活動中獲得省級以上名次;
(3)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發明人(如果指導教師為第一發明人、學生為第二發明人的,學生可認定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
5.獲得2013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不能參評2014年長青獎學金;獲得2014年長青獎學金的研究生不能參評2014年校慶期間其他校級獎學金(除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之外),但可以參評2014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四、評選程序
1.申報者如實填寫申請表格及評獎材料,于2014年1月9日前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
2.學院審核通過后,將推薦名單送交學生工作處;
3.學生工作處審核通過后,送交長青獎學金評審小組評定。由長青獎學金評審小組將評審結果向校級獎學金評獎委員會報告備案;
4.學校把評定的名單通報設獎單位;
5. 學校在校慶期間制作頒獎決定,發放獎學金和榮譽證書。
五、提交的材料
1.《廈門大學“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1,紙質版,一式一份);
2.《廈門大學“關心下一代·長青獎學金”推薦名單匯總表》(見附件2,按照范本的要求填寫,發送電子版至feite533@xmu.edu.cn);
3.學習成績登記表(需經教學秘書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紙質版,一式一份);
4.相關事跡證明材料復印件(紙質版,一式一份):
(1)有正式印刷刊物的科研成果復印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正文三部分;有錄用通知但未正式發表的科研成果不參加評選;有DOI號并且以快報形式在網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可作為科研成果進行申報,但需提供圖書館的文獻檢索證明并加蓋檢索證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必須是廈門大學;
(2)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獲獎證書復印件;
(3)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授權通知書或者專利證書復印件;
(4)申請參評的事跡應在2013年內取得的方可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