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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份學生證研究生證補辦通知

    時間:2014/10/09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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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補辦研究生證的同學,按要求把相關材料和零錢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交至團委辦公室希平樓C2-201

         本學期本科生學生證、研究生證補辦登報繳費(15元/人)的地點為學生事務辦理大廳(南光四101辦公室)。由廈門日報社所屬子報相關工作人員直接受理。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學期辦理登報繳費的時間為:10月12日、11月2日、12月7日、1月4日。具體受理時間為上述日期的下午14:30-17:00。

         各單位自登報繳費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可在學生事務辦理大廳領取當月補辦的學生證、研究生證。

         翔安校區的辦理:請于上述辦理登報繳費日期的周五下午16點之前,將補辦學生證材料及登報費用送交翔安校區學生事務大廳。

    本科生學生證補辦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應從廈門大學信息門戶(http://i.xmu.edu.cn)中登錄學生證補辦系統。

    (二)學生需在每月登報日前一天之前完成系統申請補辦學生證環節,并于當月登報繳費日前將登報費用、相片統一交至各學院負責人。上述材料由各學院負責人在辦理登報繳費時統一上交到學生事務大廳。

    (三)不接受學生個人提交材料。須以學院為單位統一提交相關材料。

    (四)各學院負責人在辦理登報繳費手續時,同時應將登報學生名單即《學生證遺失補發審核表》(需打印蓋章)、收據及學生照片(背面寫上學院、姓名、學號等信息)匯總交給現場工作人員(非廈門日報社所屬子報相關工作人員)。

    (五)需購買火車優惠卡的,請各學院負責人于領取補辦學生證之日提交《學生辦理火車優惠卡審核登記表》,并繳納補辦優惠卡費用(7元/人)。學院應嚴格審核乘車區間,不得任意改變。如家庭所在地確有變更事實的,必須有父母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并經學院審核、加蓋公章后方可更改。

    研究生證補辦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 交登報掛失費(15元/人),由廈門日報社所屬子報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收取,并將廈門日報社所屬子報相關工作人員開具的收據交給現場工作人員;

    (二)繳費同時提交加蓋單位印章的《廈門大學研究生證補發申請表》;

    (三)繳費同時提交補辦研究生證所需相片(彩色、無邊框、人像清晰,背面注明姓名、學院、學號)。

    (四)需補辦火車優惠卡的,領取研究生證時繳納補辦優惠卡費用(7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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