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制定的《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具體評獎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凡在我校就讀的全日制港澳臺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華僑本科學生均可參評。
已獲得2014年度寶鋼優秀港澳臺學生獎學金者不再參評本次獎學金。
已獲得2014年度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獎學金者不再參評本次獎學金。
二、獎勵名額
1.臺灣學生名額:
博士生一等獎4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10名;碩士生一等獎1名,二等獎1名,三等獎2名;本科生一等獎14名,二等獎21名,三等獎34名。
2.港澳僑學生名額:
碩士生一等獎1名,二等獎1名,三等獎1名;本科生一等獎14名,二等獎21名,三等獎35名。
三、獎勵金額
博士生一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9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7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5000元;
碩士生一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7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4000元;
本科生一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5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4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獎勵3000元。
四、申請條件
(一)臺灣學生
1.認同一個中國;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4.入學考試成績優秀或在校期間學習勤奮刻苦,成績良好。
(二)港澳及華僑學生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3.入學考試成績優秀或在校期間學習勤奮刻苦,成績良好。
五、申報名額分配
1.研究生:僅面向全日制學生,學生自由申報;
2.本科生:各學院具體申報名額請見附件 申報名額分配表。
六、材料報送要求
個人申請表和證明材料(一份即可)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送到希平樓C2-201,同時,請將申報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至以下信箱:zenglonglong@xmu.edu.cn
七、獎學金監督檢查
對于獲獎臺灣學生,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獲獎資格:
1.有反對“一個中國”的言論或行為;
2.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3.參加非法社團組織;
4.違反校規、校紀。
對于獲獎港澳及華僑學生,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獲獎資格: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2.參加非法社團組織;
3.違反校規、校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