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地稅關于大學生醫療保險工作的安排,我校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停保申報工作將于近日展開,現將停保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停保的學生范圍
(一)2015年7月1日前畢業的學生;
(二)已出國留學且2016年7月1日前不會回國的學生;
(三)2015年7月1日前將出國留學且2016年7月1日前不會回國的學生;
(四)已退學或將在2015年7月1前退學的學生;
(五)客觀上已不再滿足參保下一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大學生醫療保險條件的其他學生。
二、申報停保的安排
以行政班為單位填寫《XX學院2014年度醫療保險停保申報匯總表》(見附件),3月20日之前發送至傅同學郵箱1035059444@qq.com。
三、需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如超過期限未報或漏報,可能造成應停保的學生最終未能停保,從而導致此類學生仍需繳納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二)延期畢業生是否停保的問題。凡2015年7月1日前確定畢業的學生均須申報停保,延期至2015年7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不能申報停保。延期至2015年7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將與正常續保學生一起于2015年5月至6月間繳納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三)碩博連讀生、直博生、保送本校繼續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通過碩士生或博士生入學考試考入本校繼續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學生,屬于確定將于2015年7月1日前畢業的學生,不用申報停保。社會保障卡由學生保留,5月至6月繳費后自動續保,屆時可正常使用。
(四)此次未申報停保的學生,視為自動續保下一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醫療保險,僅需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即可。
(五)因病休學的同學不辦理停保,且需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
經辦人:傅同學18760365568,有疑問可致電或者郵件咨詢。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