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2015年下半年,根據學校劃分名額,我院本科生參評“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現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1.本科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廈大學〔2011〕42號)執行【附件6】,參評學生的課程成績的計算方法采用教務系統的“學分績點”,課程不含全校性選修課。
2.參評人選應同時符合以下評審辦法和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中所規定的評獎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二、本科生(非海外生)候選人基本參評條件
1、應修課程(包括往年應當重修的課程,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
2、參評前三個學期(含第三學期)完成至少8個小時的志愿服務;
3、參評校級獎學金的學生,評審年度的課程成績排名應居于同年級本專業前20%;參評學生有突出表現的,其課程成績可適當放寬至40%,具體詳見《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
三、廈門大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評審辦法(2010年9月修訂)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是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和所屬單位出資設立的獎學金。
一、評獎對象:
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本科生。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品學兼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立志為祖國現代化建設服務。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刻苦,專業知識扎實,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20%以內,并取得國家規定的各類證書;
(2)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精神,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或參加科研課題工作,并取得應用研究成果或發明專利;
(3)實踐能力較強,在校期間積極參加各類科技活動或競賽,并取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或競賽名次。
三、獎勵金額及名額:
CASC獎學金三等1名,每人2000元。
四、評選程序:
1、申報者如實填寫有關表格及評獎材料送交學院審核;
2、申報者所在單位將申報表格及評獎材料送交學校,學校把評定的名額報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由CASC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學校推薦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后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五、本評選辦法由校獎學金評獎委員會秘書組負責解釋。
四、相關獎項的兼得問題
1.獲得2015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不再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
2.本次校級獎學金與2015年國家獎學金(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國家勵志獎學金不能同時兼得;
3.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不能參評2015年下半年的優秀學生獎學金;
4.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參評2016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除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以外)。
五、材料提交
1.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附件1: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CASC公益獎學金申請表,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
附件2:廈門大學大學生志愿服務證明,紙質版一式一份。
附件3:廈門大學申報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班級民主評議表,紙質版一式一份。
附件4: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一份。
附件5:廈門大學2015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本科生)推薦候選人資格審查情況表,電子版一份。
申請材料提交:紙質版交至希平樓C2-206,電子版發送至shenyawei216@qq.com。時間截止2015年9月20日晚8點。
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齊的不再催交,因此造成無法參評,后果由學生本人自行承擔。
通知原文見網址:http://xsc.xmu.edu.cn/s/122/t/377/8f/81/info167809.htm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