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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在翔安校區集中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檢查的通知

    時間:2015/10/26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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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學:

    秋季是校園火災的高發季節,也是學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要節點。10月19日,翔安校區二期公寓國光三某宿舍發生火災,造成了宿舍財物損失。為切實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管理,保護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翔安校區學生辦、翔安校區保衛辦、后勤集團翔安校區校園服務部即日起將在校區學生宿舍集中開展安全檢查活動。

    具體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翔安校區所有學生宿舍,包括全日制學生(預科、本科、碩士、博士,含留學生)、非全日制學生及外校交流生宿舍。

    二、檢查內容

    1.用電安全:是否存在存放或使用違規電器、私拉電線等現象。

    2.危險物品:是否有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3.飼養容留動物:是否存在飼養、容留動物的行為。

    4.宿舍床位秩序: 是否存在留宿外校人員、違規占用非本人床位、私自調宿、出租床位、私自改造宿舍布置(如合并床位、拆掉暫時無人使用的床)的行為。

    5.其他安全隱患:是否存在易致高空墜物、宿舍被盜等安全隱患。

    三、檢查步驟及要求

    本次安全檢查分為學院自查、學校復查、日常巡查三個階段。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院自查階段(2015年10月23日—10月30日)

    由各學院學工組成立學生宿舍安全檢查小組,院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帶領輔導員對本學院學生宿舍的安全狀況進行徹查。

    (二)學校復查階段(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

    由校區學生辦、公寓辦、保衛辦、后勤集團校園服務部組織工作人員對各學院學生宿舍進行安全復查。若發現有宿舍安全違規違紀現象的,直接視為“經(學院)告誡不改”行為,視情節輕重,將根據《廈門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廈大學[2014]34號)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警告以上處分。

    (三)日常巡查階段(常態化、不定期開展)

    學生應認真學習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的相關管理規定(附件1)。學院學工組將加強日常安全檢查,不包庇、不姑息學生的違紀違規行為。

    校區相關部門將于日常時間加強對學生宿舍的安全巡查,一旦發現存在宿舍安全違規違紀現象,將取消違紀違規學生住宿資格并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安全警鐘長鳴,防范思想不松。請各位同學高度重視校區學生宿舍安全檢查工作,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學生宿舍環境。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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