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與地球學院2-4年級本科生:
2017年校慶期間將評選頒發“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等38項校級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年度
參評前三學期(含第三學期),即從2016年2月-2017年1月。
二、本科生各類獎學金名額分配及材料提交要求
詳見附件1-名額分配及材料提交要求,務必認真查看!
三、各類獎學金評審辦法
詳見附件2-評審辦法,各類獎學金評獎規則不同,務必認真查看!
四、學院評審流程
1.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提交申請、自評;
2.學院進行資格審核;
3.本科生評獎小組評審;
4.公示,上報學校。
五、申請材料
詳見附件3-申報材料
六、注意事項
1.參評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候選人落選之后仍可以參評其他校級獎學金。所以,申請三大獎的同學除提交三大獎申請表之外,可同時提交一份《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申請表》。
2.報送材料要求:電子版材料務必以本人的廈門大學學生郵箱發送,郵件標題為"姓名+校級獎學金"。發送到22320151152141@stu.xmu.edu.cn。【廈門大學學生郵箱使用方法參看《關于推進廈門大學學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http://www.xinetone.com/NewsShow.aspx?Id=13387】紙質版材料請直接交至團委辦公室,希平樓C2-206。
3.報送材料截止時間:3月9日(周四)中午11:00。電子版和紙質版材料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交。提交材料不全的或未按要求的不再催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請者自行承擔。
4.如對評選流程有疑問的,可事先與學院學工組溝通。對于在評審階段或評審后發現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將直接取消相關候選人的參評資格。
5.參評嘉庚、本棟、亞南獎學金的課程成績為在學期間的所有年度成績;有校際交流學習經歷的,按實際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績計算。參評其他校級獎學金的課程成績為評審年度成績,評審年度以參評時的前三個學期(含第三學期)成績為依據;有校際交流學習經歷的,按參評前實際在校最近三個學期(含第三學期)成績為依據。參評學生的課程成績的計算課程不含全校性選修課。附件4-評校獎成績,附件5-評三大獎成績。
6.志愿者工時按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計算,主要參考青協的官方統計數據,如有特殊情況,需提交紙質版證明。
7.有任何疑問,可電話2880128或郵件houjiajun@xmu.edu.cn或到辦公室C2-206當面咨詢,QQ咨詢恐不能及時回復。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