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屆畢業生:
2016-2017學年畢業班評獎評優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評獎評優的相關文件
本次評獎評優參照以下文件(附件1)執行:《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廈門大學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暫行管理辦法》(廈大學〔2013〕19號)、《廈門大學關于師范類學生享受專業獎學金的規定》(廈大學〔1995〕4號)、《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
(一)參評對象
廈門大學正式注冊的全日制畢業班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職生以及外國來華留學生。
本次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必須能在2016-2017學年內(即2017年6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可不受此限。
(二)評選名額和金額
1.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選比例總計不超過50%(其中學業優秀獎學金30%,其他幾項優秀學生獎學金合計不超過20%),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的獎勵金額和評選比例分別為:
學業優秀獎學金一等獎1000元/人(可參評學生數的10%)【12人】
二等獎500元/人(可參評學生數的20%);【24人】
學業進步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2%);
學術創新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10%);
社會實踐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志愿服務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社會工作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文體優秀獎學金500元/人(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以上六種共計25人】
2.本科生的“優秀畢業生”【12人】、“優秀三好學生”【2人】、“三好學生”【10人】、“優秀學生干部”【2人】的表彰人數分別為可參評人數的10%、2%、8%和2%;
三、評審程序
(一)學生工作處下發評獎評優通知;
(二)學院組織評獎評優工作,接受學生在學生事務辦理大廳網上平臺(http://service.xmu.edu.cn/)進行網絡申報(進入”畢業班評獎評先系統”填寫申請表);
(三)學院評審小組審核、確定初評結果,并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提交到學生工作處審核。
(四)學生工作處審核,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學校發文表彰;
(五)學校發放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頒發榮譽稱號證書。
四、注意事項
(一)學院評獎評優的指標數以在上文發布。
(二)本次“優秀畢業生”和“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需通過系統進行(系統操作指南見附件6)。“本科生優秀獎學金”評選可通過線下進行。
(三)評選時把握以下幾點:
1.參評人選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
2.參評“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在參評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具有志愿服務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相關證明材料需按要求提交到系統,詳見操作指南)
3.本次本科生的各項優秀學生獎學金(除學業優秀獎學金和學業進步獎學金不可同時兼得外)可以同時申請、同時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時獲得兩項優秀學生獎學金;
4.已獲得2017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的畢業生不能參評本次畢業班的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獲得2016-2017學年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2016年12月份評選)的畢業生可參評本次獎學金。
5.本次評獎評優工作中“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不能同時兼得,只能獲得其中一項;“優秀畢業生”可與“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兼得。
6.評獎評優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獲得獎學金和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7.凡在2016-2017學年至全校表彰文件發布前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的(包含已經存在違紀事實但之后受處罰、處分的),取消參評資格;參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校期間不能有違法違紀行為;
8.在評獎評優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評獎評優資格,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獎勵表彰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獎學金和榮譽稱號,追繳已發放的獎學金和榮譽證書,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9.已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的榮譽稱號:在離校前有違紀現象或品行不端者;2017年6月份之前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獲得學位者。請各學院務必認真審查其參評學生的學業情況。
(四)除優秀畢業生之外,其他評獎評優參考成績為大四上成績,優秀畢業生參考成績為前三年半的成績(除大四下)。
五、評獎材料提交要求
(一)評為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獲評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所有材料均通過系統提交,線下不再收取任何材料;
(二)為保證畢業生在離校前能順利、及時地領到獎學金和榮譽證書,請同學們務必于5月25日(周四)下午5點前將通過系統提交申請。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