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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與地球學院2018年校慶期間校級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時間:2018/03/06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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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與地球學院全體本科生:

    2018年校慶期間將評選各項校級獎學金,現將各項獎學金評獎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各類獎學金申報條件及名額

    (一)   申報要求

    1.應修課程(包括往年應當重修的課程,全校性選修課不計在內)全部合格;

    2.參評前三個學期(含第三學期)完成至少8個小時的志愿服務;

    3.參評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學生,在學期間的課程成績排名應居于同年級本專業前5%;

    4.參評其他校級獎學金(不含專項獎學金)的學生,評審年度的課程成績排名應居于同年級本專業前20%;參評學生有以下突出表現之一的,其課程成績可適當放寬至40%,具體詳見《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

    (二)   申報名額

    我院具體申報名額見下表:

     獎學金項目

    獎勵金額

    獎勵名額

    面向年級

    備注

    文慶、亞南、本棟三大獎

    10000元/名

    1

    二年級以上本科生

    全校競爭

    金兆芬曹潛龍獎學金

    2500元/名

    1

    2014級

     

    建行獎學金

    3000元/名

    2

    2014級

     

    工行獎學金

    3000元/名

    1

    2015級

     

    中行獎學金

    3000元/名

    1

    2015級

     

    黃仲咸獎學金

    3000元/名

    2

    2015級

     

    鷺燕獎學金

    3000元/人

    2

    2016級

     

    閩都國際銀行獎學金

    3000元/人

    2

    2016級

     

    吳宣恭獎學金

    5000元/名

    1

    2016級

     

    黃希烈獎學金

    5000元/人

    2

    2014級

     

    福建農信獎學金

    5000元/人

    1

    2015級

     

    國際學生獎學金

    一等6000元/人,二等4000元/人

    1

    二年級以上本科生

    全校競爭

     

    備注:參評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候選人落選之后仍可以參評其他校級獎學金。

     

    二、獎學金評審要求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獎學金評審要求

    1.主動申報原則,各位同學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向學院提交材料。申報獎學金的本科生的事跡材料須面向所在班級全體同學提前公布,班級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并填寫《廈門大學申報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班級民主評議表》報學院備案;

    (二)需要報送的材料及要求

    1.請各位同學于3月9日上午11:30前將紙質材料交至希平樓C2-201曾隆隆老師處,電子版發至兼職輔導員陳金旭郵箱22320170154913@stu.xmu.edu.cn,需提交材料如下:

     

    獎項

    紙質材料

    電子材料

    文慶、亞南、本棟三大獎

    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班級民主評議表

    申請表、匯總表

    其他獎學金

    申請表、班級民主評議表

    申請表、匯總表

    國際學生獎學金

    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班級民主評議表

    申請表、匯總表

     

     

    請各位同學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逾期恕不催報。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請按照以下順序整理證明材料):

    (1)學習成績登記表(本科生提供推優版本)

    (2)廈門大學大學生志愿服務證明(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

    (3)參加社會實踐及其他社會活動的證明材料;

    (4)英語等級考試證書復印件;

    (5)榮譽稱號獲獎證書復印件;

    (6)獎學金獲獎證書復印件;

    (7)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如果是團體項目,需由帶隊老師注明參評學生在該項目中所貢獻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復印件:

    ①科研成果為已刊登的期刊論文,提供的期刊復印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號并且以快報形式在網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可作為科研成果進行申報,需提供圖書館的文獻檢索證明并加蓋檢索證明公章;

    ③核心學術刊物的認定以《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核心學術刊物目錄及相關規定(2017年版)》(廈大人〔2017〕93號)為準,在未列入本目錄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有效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類JCR分區參照“JCR期刊目錄(最新版)”(可登陸http://www.fenqubiao.com/查詢);

     

    三、各類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1.本科生參評的獎學金評審按《廈門大學校級獎學金(本科生)評審暫行管理辦法》(廈大學〔2011〕42號)執行。

    2.國際學生獎學金的申報條件按《廈門大學海外學生獎學金暫行評審辦法》(廈大學〔2008〕39號)執行。其中,第六條海外研究生獎學金評分辦法參照廈大研〔2011〕29號文件執行;第十一條廈門大學國際學生獎學金申報和評審程序參照廈大學〔2011〕42號文件執行。

    3.各項獎學金的申報條件除按以上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獎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所申請獎學金的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審條件。請各位同學嚴格按照評審辦法中的評獎條件進行申報,部分校級獎學金獎項中有限制性條件(見附件6)。各項獎學金的評審辦法均可從學生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各單位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確定各項獎學金的具體推薦名單。

    4.在滿足學校各項基本條件的情況下,原則上參考《海洋與地球學院本科生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

     

    四、相關獎項的兼得問題

    1.獲得過2017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2017年國家獎學金、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參評本次校級獎學金(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除外)。

    2.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本科生不能參評2018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和2018年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是可以參評2018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3.獲得本次校級獎學金的研究生可以參評2018年下半年校級獎學金或2018年國家獎學金(不同學年參評同一級別校級獎學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復使用)。

    4.凡已獲得文慶、本棟、亞南獎學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參評這三項獎學金。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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