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務處通知:
關于開展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 2016年結題驗收和中期檢查的通知
各相關學院、各項目:
根據《廈門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要求,為加強過程管理,學校將開展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2016年結題驗收和中期檢查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對象
(一)結題驗收對象
根據項目申報書,研究終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前或項目負責人為畢業班學生的項目均要接受本次結題驗收,共有12項(見附件1)。提前完成的項目,也可以申請驗收。
(二)中期檢查對象
未結題項目均要接受中期檢查,共有15項(見附件2)。
二、工作內容和步驟
第一階段:4月16日-4月20日
請各學院組織項目組認真填寫《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結題報告書》(以下簡稱《結題報告書》,見附件3)或《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以下簡稱《檢查報告書》,見附件4),并于4月20日前向學院教學秘書提交以下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
1.《結題報告書》或《檢查報告書》;
2. 論文或專利等相關成果支撐材料和成果簡介;
第二階段:4月21日-4月29日
學院組織專家組對照項目立項任務書,組織答辯,審核《結題報告書》或《檢查報告書》,給出驗收和檢查意見。
第三階段:5月上旬
教務處組織審核,審核結果將作為下一階段經費撥付和新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
三、延期結題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結題的項目填寫《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延期結題申請書》(以下簡稱《延期結題申請書》,見附件3),并于4月20日前向所在學院提交《延期結題申請書》。延期結題項目需接受中期檢查。原則上負責人為畢業班學生的項目不予延期;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次延期,延期時間最長一年。
四、材料報送
1.各項目的《結題報告書》(《檢查報告書》或《延期結題申請書》);
2.項目成果證明材料。如公開發表論文(尚未發表可提交錄用通知復印件)、獲獎證書、授權專利等成果圖片或復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的電子版,請標注項目名稱和負責人姓名;提交材料電子版時,將結題驗收和中期檢查的材料打包成兩個壓縮文件,并且分別命名為“××學院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結題驗收(或中期檢查)材料”。
4.請各學院于4月30日前將以上材料的紙質版報送教務處實驗與電教管理科;電子版發送至:jwccxw@xmu.edu.cn, 聯系人:鐘杰,電話:0592-2182254。
五、其它事項
1.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是監控我校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實施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學院要予以高度重視,成立專門的專家工作小組,組織好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工作。
2.本次各單位的驗收情況將與2017年的立項名額掛鉤,凡有延期、終止及無故不參加結題的,下次立項一律核減項目所在單位的名額,核減名額指標用于獎勵其他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
3. 本次將同時試運行廈門大學本科生創新網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和延期結題模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1. 廈門大學基礎創新科研基金(本科生項目)結題名單
2. 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中期檢查名單
3. 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結題報告書
4. 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
5. 廈門大學校長基金本科生項目延期結題申請書
教務處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