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地學部通知:原文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部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8年廈門大學“校長基金”(理工醫科)新立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現啟動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部2018年廈門大學校長基金項目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助類別
4. 學生科創類
二、 申報條件
(四)學生科創類
1. 由學院院長或主管教學副院長作為責任人組織老師申報,項目組負責人(項目指導教師)應為地學部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在職專任教師,且沒有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支持的項目。項目組成員為地學部二、三年級本科生,團隊或個人均可。每個申請學生個人或團隊只能參與一個項目,以往立項獲得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鼓勵跨學科、跨專業聯合組隊申報。
2. 項目執行期限2年。個人項目須在項目負責人本科畢業前完成,團隊項目須保證項目在研期間至少有1名本科生在讀且對項目總體負責。指導教師負責指導、監督項目的完成和質量。
三、 立項要求
1.所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附件2)中對業務費使用方向的要求;
2.同一教師負責人同一時期只能牽頭負責一個項目,作為團隊成員參加者合計不得超過3個項目;
3.優先資助交叉學科、團隊建設、符合學校發展規劃方向的項目;
4.項目負責人應該在當年6月30日前完成當年下達經費開支的50%,9月30日前完成75%,12月20日前完成100%,年度內未用的額度全額回收。
四、 資助經費
2018年新項目的資助方式、資助金額及撥付比例由地學部委員會審議確定。
五、遴選程序
3. 學生科創類
由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院長為責任人組織項目申報、評審,每個學院擬遴選3-5個優秀項目,報地學部委員會審議確定資助額度。項目申報額度為3-5萬。
六、時間安排
學生科創類:遴選產生的項目由學院指定負責的秘書統一報至地學部秘書處。海洋與地球學院flyzhu324@163.com,朱紅梅
注意:申請書需提交電子版、紙質版(一式兩份、簽字蓋章)。
2017年11月17日前交到希平樓C1-101。
學生科創類項目2017年11月18-22評審公示階段
地學部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評議,并將最終結果報送學校校長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批。
1. 廈門大學校長基金項目申請書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財教[2016]2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