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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部關于2018年廈門大學校長基金項目遴選工作通知

    時間:2017/11/09

    來源:地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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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發地學部通知:原文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部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8年廈門大學“校長基金”(理工醫科)新立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現啟動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部2018年廈門大學校長基金項目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助類別
         4. 學生科創類
     
       二、 申報條件
     
      (四)學生科創類
        1. 由學院院長或主管教學副院長作為責任人組織老師申報,項目組負責人(項目指導教師)應為地學部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在職專任教師,且沒有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支持的項目。項目組成員為地學部二、三年級本科生,團隊或個人均可。每個申請學生個人或團隊只能參與一個項目,以往立項獲得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鼓勵跨學科、跨專業聯合組隊申報。
        2. 項目執行期限2年。個人項目須在項目負責人本科畢業前完成,團隊項目須保證項目在研期間至少有1名本科生在讀且對項目總體負責。指導教師負責指導、監督項目的完成和質量。
     
       三、 立項要求
       1.所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附件2)中對業務費使用方向的要求;
       2.同一教師負責人同一時期只能牽頭負責一個項目,作為團隊成員參加者合計不得超過3個項目;
      3.優先資助交叉學科、團隊建設、符合學校發展規劃方向的項目;  
       4.項目負責人應該在當年6月30日前完成當年下達經費開支的50%,9月30日前完成75%,12月20日前完成100%,年度內未用的額度全額回收
     
         四、 資助經費
        2018年新項目的資助方式、資助金額及撥付比例由地學部委員會審議確定。
     
        五、遴選程序
           3. 學生科創類
          由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院長為責任人組織項目申報、評審,每個學院擬遴選3-5個優秀項目,報地學部委員會審議確定資助額度。項目申報額度為3-5萬。
     
    六、時間安排
     
    學生科創類:遴選產生的項目由學院指定負責的秘書統一報至地學部秘書處。海洋與地球學院flyzhu324@163.com,朱紅梅
    注意:申請書需提交電子版、紙質版(一式兩份、簽字蓋章)。
    2017年11月17日前交到希平樓C1-101。
    學生科創類項目2017年11月18-22評審公示階段
    地學部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評議,并將最終結果報送學校校長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批。
     
     
    1. 廈門大學校長基金項目申請書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財教[2016]2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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