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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1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生因公出國/赴港澳申報指南

    時間: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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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國際處通知,2023年上半年開始進入因公出國境申請高峰期,因公出國必須提前至少兩三個月申報流程,因公赴港澳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申報流程,以便預留足夠時間辦理審批手續和護照簽證手續。如果連續出訪,需要預留更多時間,否則可能導致不能及時獲得簽注或簽證。若因申請人報批太晚或院內審批太久導致超期,國際處/臺港澳辦將不予受理。3月1日起嚴格執行,感謝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若跟隨導師出行,需上述基礎上提前1個月辦理,走完流程后及時將申請表單打印交給導師。

    同時,若出國/赴港澳1個學期或180天以上,請于入境前2個星期聯系外事秘書進行回程手續辦理。

    1.前期準備:

    (1)請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若中共黨員因公出國(境)三個月以上,需聯系學院黨務秘書(曾隆隆)辦理保留黨組織生活(黨籍)手續

    (2)填寫《因公出訪事前公示表》(附件1,以下簡稱“公示表”)及《出國(境)安全防范承諾書》(附件2,以下簡稱“承諾書”),如有特殊申請請擬寫相關說明,如《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情況說明表》(附件3),《住宿超標說明》(附件4)等,請將相關文件發送至外事秘書郵箱(gfwang@xmu.edu.cn)審核,外事秘書將在1-2個工作日內回復。

    特別提醒:返程入境日期應以飛機抵達國內日期為準,而不是飛機離開外國日期;謹慎購買夜間航班,以防出現飛機延誤、超期回歸的情況。

    (3)外事秘書確認無誤后,郵件通知相關人員至相應地點簽字蓋章,可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

    注:加蓋學院公章請至希平樓C2-204,申請學院分管保密工作負責人(邱榮鋒副書記)簽字請至周隆泉樓B2-203

    4)外事秘書回收公示表(蓋章版)及承諾書(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版)。公示表(蓋章版)將在1-2個工作日內于希平樓2樓公示欄進行公示。

    注:公示表及承諾書回收前請掃描留底。

    (5)申請因公赴臺者還需另行提交材料,具體詳見學生赴臺流程。

    2.校內OA提請

    1入口:廈門大學信息門戶-學生出國(境)申請-學生因公出國/因公赴臺港澳申請



    注意:

    ① 請根據不同訪問路線,選擇不同的辦理入口(例:若因公赴臺港澳,不可在因公出國申請中提交)

    ② 提交申請時,請在“處理意見”欄中備注“(姓名)受邀于X年X月X日-X日因公赴XX(注:到訪目的國簽證材料/邀請方需境外旅行醫療保險復印件,故出訪人必須購買境外旅行醫療保險),已完成請假手續。”

    *請確認簽證方、邀請方是否要求,或自身是否需要購買保險。若需購買,請一定于“處理意見”欄體現,否則或將影響后續報銷。

    ③ 關于申請乘坐外航:出國(境)人員應當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優先選擇由我國航空公司運營的國際航線。出國(境)人員應當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沒有直達航班的,應當選擇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到達的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進行中轉。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或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因中轉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或按照經濟適用原則確需選擇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臨近目的地國家(地區)中轉需辦理過境簽證而選擇其他鄰近中轉地的,應當事先填寫《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和改變中轉地審批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單位財務“一支筆”審核后,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臺港澳事務辦公室和財務處審批同意。使用以競爭方式從校外取得的科研經費出差乘坐非國內航空的,只需填寫《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情況說明表》,由經費負責人審批后即可報銷。更多詳細規定請見《廈門大學出國(境)差旅費管理辦法》(廈大財〔2019〕51號,附件5)或咨詢單位財務人員。

    ④ 關于《廈門大學學生境外交流資助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詳見附件6。

    ⑤ *如提交OA后需變更行程,請盡快與外事秘書聯系,否則無法報銷,并影響出訪人后續出行審批。訪問路線、計劃出訪/返回日期應與公示表保持一致,請特別核對;

    ⑥ 應提交帶有受邀人信息(姓名、單位、聯系方式等,注意姓名的拼寫是否正確,避免返工)的正式邀請函;若無,也可提供邀請郵件或注冊系統截圖等帶有受邀人信息的獲邀證明。

    ⑦ 正式提交前,請檢查各類文件的落款日期是否已經填寫,避免返工;

    ⑧ 提交之后,請實時關注各審批節點;如遇到審批停滯1-2個工作日及以上,請及時提醒外事秘書跟進。

    ⑨ 根據國際處最新要求,在審批OA教職工因公出國境流程時,如果有學生和老師是同團出訪的,學生的廈門大學信息門戶因公出國境審批單需一并添加教職工附件里(合并在事前公示表的后面)作為補充證明。請各位同學盡量提早申報學生因公出國境流程,以免影響老師的出國境審批。謝謝!

    ⑩ 請在出行前進行實際出行情況填報



    3.證件辦理

    學生無法辦理因公護照,須自行辦理因私護照出訪,同時自行辦理簽證。若有特殊情況需辦理因公護照,請至少提前3個月聯系外事秘書。

    備注:持因公護照出訪的人員,需將因私護照拿給國際處專辦員保管,等出訪回來后再交還。若因私護照已過期或者已交給學校組織部保管,則請告知國際處專辦員。

    4.證件歸還

    特殊情況申請因公護照:返回境內后,三日內請將因公護照交到國際處(如遇到假期,無法按時歸還,請務必提前和專辦員聯系,聯系方式見文末)。上交前請申請人自行留底:復印護照首頁、簽證頁、出境日蓋章頁、入境日蓋章頁,以備報銷。

    5.事后公示及報銷

    1.請于回國7個工作日內填寫《因公出訪事后公示表》(附件7), 并聯系學院外事秘書,在所在單位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

    2.請于回國7個工作日內填寫《回訪記錄表》(附件8/9/10/11)在單位簽字蓋章后,在原出國(境)/因公赴港澳臺申請端口提交。

    3.拍照或掃描上傳出國(境)證件里出發日出境簽、返回日入境章的中國邊檢蓋戳頁,在原出國(境)/因公赴港澳臺申請端口提交。



    4.寫就交流成果報告(不少于300字,需本人簽名)、成績單/結業證書(參加交流項目的學生),在原出國(境)/因公赴港澳臺申請端口提交。

    5.如需報銷,請打印申請頁面(點擊申請頁面右上角“打印”按鈕),請學院外事秘書在空白處手寫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并簽名,之后送至國際處蓋章。


    外事秘書: 王冠菲

    電子郵箱: gfwang@xmu.edu.cn

    辦公電話: 2880339

    辦公地址: 周隆泉樓B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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