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兩岸三地之間的人才培養及交流合作,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惠"的原則,廈門大學與臺港澳28所高校簽訂了交換生協議。我校2013年秋季臺港澳校際交流項目選拔工作已經展開,現將第二批項目的選拔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是在讀本科二、三年級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良好;如有項目面向碩士研究生開放,申請人必須征得導師和學院的同意.
2. 申請人必須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富有組織能力、領導能力、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并能適應在新環境下的學習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學校相關專業插班學習,期滿后返回本校繼續完成學業。遵守交流院校的規定,不于交流院校學期結束前提早返回,否則對方學校將不發給成績單。
4. 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費、學習期間生活費(按照當地的消費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間)、保險和醫療保險費及其它雜費。
5. 于交流院校免交學費,但不論是免住宿費或自付住宿費,在我校學費必須正常繳納,在我校住宿按公寓辦要求辦理退宿或正常繳納住宿費。
二、選拔辦法
1. 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到所在院系報名,各相關學院經過篩選并向臺港澳辦提交推薦名單,學校臺港澳辦不接受學生個人的直接報名申請。2.各學院必須嚴格按給定的名額推薦候選人,超出規定名額的,臺港澳辦將拒收材料。
3. 各學院將推薦材料及名單送至學校臺港澳辦。臺港澳辦將負責審核申請資料,材料合格者將參加我處與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組織的面試。
三、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個人交流項目申請表1份;
2.相關英語水平能力證明(如四六級、托福、雅思成績復印件);
四、截止時間
感興趣的同學請于3月28日(本周四)17:00前把上述材料交至希平樓C2-105 任老師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