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與日本神戶大學、北海道大學、筑波大學、甲南大學、大東文化大學、群馬大學2017年校際學生交流項目開始選拔,現將選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
1.申請者需為我校正式注冊本科生或研究生,具體要求參看"項目一覽表"。
2.學習成績優秀,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綜合素質。
3.申請人必須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富有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并能適應在新環境下的學習和生活。
4.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費、學習期間生活費、保險和醫療保險費及其它雜費。
二、選拔流程
1.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到所在院系報名,各相關學院經過篩選向國際處提交推薦名單,國際處不接受學生個人直接報名申請。
2.各學院將推薦材料及名單送至學校國際處。國際處負責審核申請資料。語言水平或GPA要求不合格的,國際處將拒收材料。
3. 面試: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與國際處一起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將電話通知學院推薦的候選人。
三、校內申請材料
1.出國出境交流項目申請表; (一式三份)
2.成績單 (須蓋章、注明專業成績排名和GPA排名); (一式三份)
3.相關語言水平能力證明;(一份)
4.學院回執(一份)
四、校內報名截止時間
請學院務必于2016年11月10日周四12:00之前將學院回執及申請材料送至主樓國際處808辦公室。
五、注意事項
請學院務必在《學院回執》中為推薦的學生進行排序,我們將根據推薦排序酌情通知面試。
附件:
1. 2017年日本校際學生交換項目一覽表
2. 廈門大學學生出國出境交流項目申請表
3. 學院回執
國際處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