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同學們體驗臺灣高校教育環境,我校將繼續選派交換生于2023年秋季學期赴臺灣地區相關合作院校交流學習。現將項目選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信息
l 臺灣清華大學
位于新竹市,是一所文、理、工均衡發展的研究型大學,與陽明交通大學、政治大學、臺灣“中央”大學共同組成“臺灣聯合大學系統”,2023年QS世界大學排名177名、亞洲大學排名第38名、臺灣地區排名第2位。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陽明交通大學
校區分別位于臺北市和新竹市,由臺灣陽明大學和新竹交通大學合并而成,與臺灣清華大學、政治大學、臺灣“中央”大學共同組成“臺灣聯合大學系統”。2023年QS世界大學排名第202名、亞洲大學排名第43名、臺灣地區排名第3位。
交換生名額:3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臺灣科技大學
位于臺北市,與臺大、臺灣師范大學共同組成“臺灣大學系統”,設有6個學院,以培養高科技工程與管理人才為主、人文及社會科學并重,尤以商科和工科見長。2023年QS世界大學排名第327名、亞洲大學排名第76名。
交換生名額:3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臺灣師范大學
校區位于臺北市、新北市,與臺大、臺灣科技大學共同組成“臺灣大學系統”,擁有9個學院,62個系所,側重教育和人文藝術領域,2023年QS世界大學排名第332名、亞洲大學排名第124名。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臺灣中山大學
學校介紹:位于高雄市,轄有9個學院,以海洋科學、管理學及應用科學領域見長,與成功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共同組成“臺灣綜合大學系統”,2023年QS世界大學排名第428名。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臺灣“中央”大學
位于桃園市,設有8所學院,26個學系,19個獨立研究所,重點研究領域為環境與能源、復雜系統與電漿科學、光學與光電科技及資訊應用,特色研究領域為人文與社會科學及生物醫學。與臺灣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政治大學共同組成“臺灣聯合大學系統”。
交換生名額:3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政治大學
位于臺北市,是一所側重人文社會科學的高校,設有34個學院(系)、10個研究中心,與臺灣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中央”大學共同組成“臺灣聯合大學系統”。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中興大學
位于臺中市,以農業科學、農業經濟學、獸醫、生命科學、轉譯醫學、生醫工程、生物科技、綠色科技等領域見長,與臺灣中山大學、成功大學、中正大學共同組成“臺灣綜合大學系統”。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中正大學
位于嘉義縣,為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彰云嘉大學院校聯盟成員,設有文、理、社會科學、工、管理、法、教育等學院。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臺灣海洋大學
位于基隆市,設有海運暨管理學院、生命科學院 、海洋科學與資源學院、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等7個學院,設有22個學系,11個獨立研究所,與臺北大學等高校共同組成“臺北聯合大學系統”。
交換生名額:3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淡江大學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元智大學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東華大學
交換生名額:3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臺北大學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世新大學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靜宜大學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逢甲大學
交換生名額:5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輔仁大學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東海大學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中國文化大學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東吳大學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銘傳大學
交換生名額:10名/學期,新聞傳播院系可推薦5名,其他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彰化師范大學
交換生名額:3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l 金門大學
交換生名額:2名/學期,每個院系可推薦1名
(更多項目信息請見附件)
二、申請條件
1. 申請對象:本科二、三年級,碩士二年級
2. 交流期限:一學期
3. 申請條件:專業成績優秀,英語四六級優良或托福、雅思同等以上水平優先
4. 費用說明:
5. 學費:免繳交流院校的學費,但需正常繳納原屬學校的學費
6. 住宿費、膳食費:自費
7. 在臺灣地區相關院校的選課計劃需先報原所在院系審批
8. 交流結束取得成績單后可以按照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相關規定轉換學分
三、選拔方式
1.申請條件:
(1)我校全日制在讀本科生,若申請在大四下學期赴外交換,須自行承擔可能存在延畢的風險。
(2)學習成績優秀,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富有良好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關專業插班學習,期滿后返回本校繼續完成學業。
(4)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承擔往返旅費、交流期間生活費及其它費用。
2.選拔辦法
(1)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在所在學院/研究院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院/研究院報名,各學院/研究院經過篩選并向學校臺港澳辦提交推薦名單,臺港澳辦不接受學生個人的直接報名申請。
(2)各學院應嚴格按給定的名額推薦候選人,候選人多于一名時請排序。超出給定名額可按候補方式上報。
(3)各學院將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送至學校臺港澳辦。臺港澳辦進行初步審核,材料合格者將參加我辦與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組織的面試。
3.申請材料
(1)出境交流項目申請表;
(2)成績單;
(3)英語水平能力證明;
(4)學院推薦名單(填寫個人信息);
第(1)-第(3)材料請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
四、截止時間
請有意申報的同學于3月29日17:30前將申請紙質材料送至周隆泉樓B3-203王冠菲老師處,并同步發送電子版材料至郵箱gfwang@xmu.edu.cn,以“姓名+年級(2022級)2023年秋季學期臺灣地區校際交換”命名;學院將在3月31日之前將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送至臺港澳辦(頌恩樓806,王老師);推薦名單將同步發送電子版至thm@xmu.edu.cn。
五、注意事項
1. 交換生免繳交流院校的學費,但需正常繳納原屬學校的學費。
2. 在交流院校的住宿費自付,交換生派出之前需按學校公寓辦要求辦理退宿或正常繳納住宿費。
3. 應自覺遵守交流院校的規定,原則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學期結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則將無法取得交流成績單并需承擔相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