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廈門大學-特拉華大學海洋學雙博士學位項目
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2010年10月20日,廈門大學與美國特拉華大學簽署海洋學雙博士學位合作協議,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按協議,雙方均給予項目博士生免學費待遇、共同指導博士生的學位論文。博士生可以選擇在任一方修習專業課程或完成學位論文,雙方均承認學生的修習學分和答辯結果。學業完成后,廈門大學和特拉華大學分別參照各自學位授予條件,受理項目博士生的學位申請,在符合雙方對學分和學位要求的前提下,兩校分別給予頒發學位證書。
2012年度,廈門大學與美國特拉華大學海洋學雙博士項目(以下簡稱海洋學雙學位項目)將結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研究生項目在我校博士研究生中擇優選拔人選,現將2012年度廈門大學-特拉華大學海洋學雙博士學位項目選撥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計劃
1-5名,在選拔過程中,選拔計劃數將視申請人綜合素質情況做適當調整。
二、申請條件
1、一年級(2012級)博士研究生;
2、外語水平符合美國特拉華大學對外國研究生的語言要求(http://www.ceoe.udel.edu/prospective/admissions.shtml),通常要求TOEFL成績600分以上,GRE綜合1200分以上(務必提前做好準備);
3、優先推薦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錄取人選。
三、申請材料
1、預選拔,有意向申報的研究生,提交以下個人申請材料:
⑴、《廈門大學與特拉華大學海洋學雙博士學位項目申請表》;
⑵、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⑶、攻博海洋學雙博士學位期間的學習和研究計劃(不少于 1200 字);
⑷、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2、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國項目,申請材料: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其他材料,請參見2013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推薦工作通知中關于申請材料清單要求。
四、申請、選拔工作進度安排
1、2012年11月30日前,個人申請;
2、2012年12月15日前,學院進行預選拔,提出預選拔名單;
3、2012年12月31日前,列入預選拔名單的候選人,登錄美國特拉華大學研究生申請網站(http://www.udel.edu/gradoffice/apply/),在線填寫申請表格(備注:申請表中的Program項,請選擇“Marine Studies - Oceanography (PhD)”),繳交申請費,提交申請表。
備注:提交申請表后,請郵件告知劉輝老師:huiliu@xmu.edu.cn。
4、2013年2月15日前,特拉華大學對候選人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進行遠程面試,確定錄取候選名單
5、2013年3月,列入錄取候選名單的申請人,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2012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推薦工作的要求,提交公派出國申請相關材料。校研究生院將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審核申請材料,召開學校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領導小組確定最終推薦名單;組織正式推薦人選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審核網上報名信息,收取、審核書面申請材料并提交留學基金委。
6、2013年4月,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報教育部審批。
7、2013年5月,教育部確定并公布錄取人員名單。
8、2013年7月起,學校組織行前集訓,被錄取人員陸續派出。
溫馨提示: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時間安排,以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正式通知為準,請關注校研究生院網站的相關通知。
五、其他說明
1. 有關研究生公派出國項目的通知、規定、表格及其他參考材料,請留意研究生院“廈門大學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網”(http://yjsy.xmu.edu.cn/lx/index.asp)。
2.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
3. 如對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項目有問題和建議,請與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聯系,聯系人:楊老師,2186259。E-Mail:yjsy@xmu.edu.cn
如對“海洋學雙博士學位項目”有問題和建議,請與海洋與地球學院辦公室聯系,聯系人:戴老師,2880105,E-Mail:dailx@xmu.edu.cn
劉老師,2181127,E-Mail:huiliu@xmu.edu.cn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
2012-10-08
附件:廈門大學-特拉華大學海洋學雙博士學位項目簡介
l 項目背景
廈門大學原海洋與環境學院(COE)與特拉華大學地球、海洋與環境學院(CEOE)于2010年10月20日共同簽署了海洋學雙博士學位項目合作協議,項目于2011年開始實施。目前,廈門大學已選拔推薦1位2011級博士研究生,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資助,于2012年7月,前往特拉華大學進行海洋學雙學位項目培養。
l 培養模式
本項目培養時間為3-5年,參加本項目的學生可以選擇以下任一種培養模式,但在對方大學至少學習一年。
模式1:博士論文在特拉華大學完成。學生們計劃在廈門大學完成前三個學期的學習(六門課程,相當于特拉華大學的18個學分),其余學期(至少三個學期)在特拉華大學完成。
模式2:博士論文在廈門大學完成。學生們計劃在特拉華大學完成前三個學期的學習(六門課程,相當于廈門大學的18個學分),其余學期(至少三個學期)在廈門大學完成。
模式3:博士論文部分在特拉華大學,部分在廈門大學完成。學生應在廈門大學和特拉華大學完成至少三個學期(連續或間歇性皆可)的學習。
l 課程設置與學分要求:
參加此項目的學生必須達到雙方大學的學分和學期要求。雙方的學院或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學生延長學習時間或選修課程。具體應修課程以學生指導委員會為學生制定的培養方案為準。
參加該項目的學生在特拉華大學或廈門大學所修課程,雙方均給予承認,經過導師和本項目負責人同意,所修課程的學分可以在兩所大學間互轉。
l 資格考試/學科綜合考試
資格考試委員會成員由本學科專業和相關學科專業三位以上(含三位)專家組成,負責進行資格考試和評定成績;并在考試結束后,負責將綜合考試的相關材料報送對方進行備案。
資格考試在廈門大學和特拉華大學組織均可,不必重復進行,雙方均給予承認。
l 博士論文答辯
學生的博士論文由特拉華大學與廈門大學的教授共同指導和審定。博士論文應用英文書寫,同時需提供中文摘要。論文答辯應在其論文主要完成地舉行。
l 學位
學生如滿足廈門大學關于授予博士學位的所有要求,則可以授予廈門大學博士學位。學生如滿足特拉華大學關于授予博士學位的所有要求,則可以授予特拉華大學博士學位。請查看特拉華大學地球、海洋與環境學院(http://www.ceoe.udel.edu)有關海洋學博士學位的資格要求。
特拉華大學將授予合格畢業生哲學博士學位證書,其學位名稱是“Doctor of Philosophy”。廈門大學將授予合格畢業生“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廈門大學博士學位證書”。
l 經費資助
學費:參加此項目的學生只需繳納廈門大學的學費(廈門大學提供獎助學金,可用于繳交學費),特拉華大學對廈門大學的項目學生免除學費。
國際旅費和生活費: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往返國際旅費和在外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