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2012-2013學年赴中國海洋大學交流學習學生的通知
(2012)廈大教25號
各學院:
根據我校與中國海洋大學簽訂的“關于交換培養本科生協議書”, 2012-2013學年我校繼續選派學生赴中國海洋大學交流學習,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選派對象:10名2011級本科生,每專業不超過5名。
2.學習期限:一學年(2012年9月-2013年7月)。
3.參加交流的學生按我校規定的標準在我校交納學費,按中國海洋大學規定的標準向其交納住宿費。
4.參加交流的學生在中國海洋大學學習期間應遵守中國海洋大學的校規校紀和學籍管理規定,同時享受中國海洋大學學生的相同待遇,如食宿安排、圖書資料借閱、學生證和校徽發放等。
5.申請交流的學生需慎重考慮,報名后不可隨意變更。正在讀輔修專業的學生,可以向輔修專業開課學院辦理停學手續,交流結束返校后繼續修讀。
請相關學院接到通知后,認真組織學生報名,在學生自愿報名基礎上,擇優選拔合適人選,并于2012年5月10日前將廈門大學本科生申請派往國內高校交流學習報名表、學生成績單、學生小2寸證件照2張、廈門大學赴中國海洋大學交流學生登記表等有關材料報送漳州校區教務辦,其中廈門大學赴中國海洋大學交流學生登記表及證件照(以學生姓名作為文件名)應發送電子版至zfguo@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