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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發:關于2013年轉專業工作安排的通知

    時間:2013/04/19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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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校各單位:

    根據《廈門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廈大教〔2005〕38號)及《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93號)、《關于切實加強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1〕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13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符合以下要求:

        1.2011年、2012年入學的本科生;
           2.轉專業應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成才,轉專業前所修公共課程(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外語課、計算機基礎課等),以及與申請轉入專業相同的課程絕大多數達到良好(70分)以上的;
           3.委培生、定向生(含師范生)、國防生應取得委培單位同意;
          4.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5.有關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非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科技競賽獲獎者)不得轉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6.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舉辦的會計學、金融學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7.未曾轉過專業。

        二、轉專業工作程序

        1.制定轉專業計劃

        4月17日前,各學院根據本學院教學資源情況,向教務處學務科報送本學院轉專業學生計劃表(附件1),該計劃表包括可接收轉專業的專業名稱、人數、考試科目和其他要求等。4月22日前,教務處向學生公布各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

        2.學生申請
          4月23日中午12:00--4月29日下午17:00,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自行上網,進入廈門大學教務處教務管理系統轉專業報名模塊,填寫第一專業志愿相關報名信息,如有第二專業志愿者,請在“申請理由”欄內填寫擬轉學院、專業(該專業要求的考試科目必須與第一專業志愿考試科目一致,否則第二專業志愿無效),打印系統生成的報名表,本人簽字后交所在學院教務人員。

        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分管教學領導審核批準后,各學院教學秘書將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附件2)和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起交教務處。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交教務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yalya@xmu.edu.cn,標題請寫“**學院2013年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另一份學院保存。

        3.轉專業考試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需參加教務處組織的轉專業考試,轉專業考試時間初定5月中旬,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轉專業考試科目共有兩門,其中一門為《大學英語》,另一門由接收學院根據學生擬轉入專業的學科要求,選擇《高等數學》(A或B)或《語文(含寫作)》。各專業考試科目隨轉專業計劃一起公布。

        4.轉專業錄取工作

    教務處根據學生所在學院審核意見,按照各學院接收計劃數和申報第一專業志愿的學生考試成績確定復試分數線。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學院根據事先公布的本學院各專業接收轉專業計劃人數和要求,審核并確認名單,經分管教學領導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審核。

    在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數未達計劃數時,方可啟動第二專業志愿的錄取工作。教務處根據各學院接收計劃數和申報第二專業志愿的學生考試成績確定復試分數線。

    教務處根據公布的轉專業接收計劃對院系提交的錄取名單進行審核,教務處將審核通過的擬轉專業名單在教務處主頁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報請學校批準,教務處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三、學費問題

    根據《關于印發2008-2012級本科生、研究生、臺、港、澳、華僑學生及各類學生宿舍住宿費等收費標準的通知》(廈大財(2012)48號),轉專業學生按轉入的專業年級入學時的收費標準收取,以實際就讀年限計算。2012級學生轉入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的學生可免學費;申請轉入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舉辦的會計學、金融學專業學生的學費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收取。

    四、其他事宜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一旦被錄取并上網公布后,其學籍將由學校統一予以變更,學校不再接受學生轉回原專業的申請。各學院教學秘書應及時做好學生的學籍異動處理工作。

    2.請各單位接到通知后,根據2013年轉專業工作進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轉專業的相關工作,并將本通知的精神向學生傳達,認真做好學生轉專業的咨詢工作。

                                            廈門大學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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