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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加強2013屆本科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3/04/19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瀏覽:

     (2013)廈大教 號

    各單位:

    為一步規范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管理,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根據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34號令)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實施工作的通知》(閩教高[2013]27號)有關要求,杜絕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現就我校2013屆本科畢業論文工作要求如下:

    1.各院系應認真組織師生學習《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廈門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規范》,加強對本科生學術道德、學術規范教育,對其學位論文研究和撰寫過程予以全程指導,對學位論文是否其獨立完成進行審查。

    2. 根據《廈門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暫行規定》要求,除特殊專業之外,原則上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答辯。學生在答辯之前必須填寫《廈門大學本科學位論文誠信承諾書》,指導教師應在誠信承諾書上簽署聲明。承諾書與其它論文材料一起存檔。

    3.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制定具體的答辯細則和統一的評分標準。根據《關于試行廈門大學本科課程學分績點計算辦法的通知》,自2013屆起,本科畢業論文除個別特殊專業之外,一般英文字母記分制。其中,擬評定為A-以上(含A-)等級的論文必須參加系組織的答辯。其它擬評定為D以上(含D)等級的畢業論文必須參加教研室或研究室(所)等基層學術組織的答辯。

    3.各院系要成立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由3-5位骨干教師組成,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組長必須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指導教師不能擔任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組長。系組織的答辯應由系主任或分管教學系副主任主持。

    4.答辯時,學生應報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目的意義、研究思路、論文主要內容、研究的主要方法手段、以及主要參考文獻等。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應向學生提問與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有關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綜合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5.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應設立秘書。秘書應認真記錄學生答辯過程,并把答辯時間、地點、評委成員、評委主要提問、答辯人回答情況填寫到“畢業論文任務書”的答辯記錄欄。

    6.答辯委員會根據學生研究能力、論文寫作水平以及答辯情況綜合評定學生的論文成績。同一專業論文成績比例呈正態分布,獲A-以上(含A-)等級的論文成績的論文篇數不超過論文篇數的30%。

    7.為確保本屆畢業論文工作安排順利,各單位必須于6月15日前完成畢業論文答辯以及畢業論文成績錄入工作。學校擬將所有的本科畢業論文在校內公開。如發現有論文作假行為,將根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進行相應處理。

     

    附件:

    1. 廈門大學本科學位論文誠信承諾書    
             2. 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教務處

    2013年3月19日


    • 附件【2013419104522709.doc】已下載
    • 附件【2013419104922680.doc】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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